[分配]山大电力(301609):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0:54:02 中财网
原标题:山大电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609 证券简称:山大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5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64.49万元,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764.49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76.4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197.2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62,880,000股。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未来现金流状况、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2,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152,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根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65,152,000.00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7.3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65,152,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137,644,892.40————
研发投入(元)50,114,275.24————
营业收入(元)707,131,371.5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541,972,004.3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541,972,004.3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计年度□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65,152,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137,644,892.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65,152,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50,114,275.2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7.09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是 ?否
注:公司于2025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数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计划与投资者回报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的安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公司2025年末、2024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2025年末、2024年末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50%。

四、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特此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包括2026年半年度、2026年第三季度)分红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条件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3.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前提条件。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三)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可根据届时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及次数,以及虽未列明但为中期分红所必须的其他事项。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其他重要说明和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规划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规划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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