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强邦新材(001279):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1:04:51 中财网
原标题:强邦新材: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7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00Z2631号)确认,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520,476.6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2,498,410.8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1,197,797.6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3,445,877.52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2025年12月31日,确定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3,445,877.52元。

在综合考虑2025年度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若公司股本总额自本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方案并按照上述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0,000,000.002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53,520,476.61 82,316,202.7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321,197,797.6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263,445,877.5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5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67,918,339.7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50,000,0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是?否   
其他说明:1.公司自2024年10月上市,因上市未满三年,上述“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计算口径为2024年、2025年两年数据。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2026年具体的中期(半年度或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状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和经营现金流重大变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长期发展。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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