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浙江新能(600032):浙江新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2026年中期分红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1:36:20 中财网
原标题:浙江新能:浙江新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2026年中期分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授权2026年中期分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02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3,203,858.22元,合并报表净利润748,167,841.7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929,621.9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756,049,284.02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3,169,081,689.16元。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27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04,675,32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64,926,233.75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7元(含税),合计派发中期现金红利88,972,986.99元(含税)。

综上,公司2025年度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共计153,899,220.7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调整可能导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因四舍五入与上述总额略有出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53,899,220.74170,731,948.00168,327,272.68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05,929,621.97566,503,398.38627,154,547.19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756,049,284.0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492,958,441.4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566,529,189.1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492,958,441.4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87.01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持续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制定中期分红方案:若2026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2026年中期分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和授权2026年中期分红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和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2026年中期分红尚需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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