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张小泉(301055):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2:10:57 中财网
原标题:张小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6-026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和《关2026 2025 2026
于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本次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年度
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62,766.14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4,842,888.0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
为基数,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84,288.8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0,235,896.6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0,926,354.90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0,926,354.90元。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5〕1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股东,现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56,000,000
(一)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已回购
股份4,572,324股后的151,427,6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使用。

(二)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45,428,302.8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2.50%。

(三)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批准后2个月内完成现金股利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剔除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剔除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5,428,302.8018,171,321.1222,714,151.4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55,062,766.1425,043,260.1225,118,302.46
研发投入(元)27,408,213.7327,875,324.8126,357,748.65
营业收入(元)1,021,806,508.91907,837,177.69811,480,810.7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00,235,896.6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50,926,354.9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86,313,775.3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5,074,776.2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86,313,775.3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81,641,287.1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2.98%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是 否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人民币86,313,775.3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四、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拟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公司拟于2026年中期(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并结合当期未分配利润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2、中期分红总金额的上限限制为: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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