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深桑达A(000032):中信建投关于深桑达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桑达”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深桑达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6年整体业务发展规划,为保障全年业务发展,公司及投资企业拟新增担保额度共计22.50亿元,新增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中,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担保期限以金融机构实际批复为准,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亦经公司第十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2、中电桑达马来西亚技术有限公司为桑达国际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不存在股权关系。 以上担保额度为公司及投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的需要测算,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文件为准。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额度范围内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二(泰国)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洪伟 注册地址:8MotorwayRoad,KhlongSongTonNun,LatKrabang,Bangkok 10520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23日 注册资本:4,000,000泰铢 经营范围:承包各类建筑业务包括商业楼、居住楼、办公场所、道路、桥梁、隧道以及所有土木工程;提供各类建筑物的室内设计、装修以及建筑咨询服务;经营国际贸易业务以及提供国际贸易咨询服务。 资信情况: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董事:ZHANG,FANG 注册地址:23,LORONGTANJUNGINDAH4TAMANTANJUNGAMAN BUTTERWORTHPULAUPINANG 成立时间:2026年2月11日 注册资本:1,600,000林吉特(令吉) 经营范围: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数字化服务、通信业务、投资管理、进 出口贸易、物流运输及纯废水处理。 资信情况: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桑达马来公司为本年新成立公司,暂未有财务数据。 3、股权结构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将在获得相关审批后根据公司及投资企业的实际情况适时签署。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差额补足、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前,公司累计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65亿元(不含本年到期担保额度);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累计担保额度总金额37.57亿元(含2026年拟减少额度3.58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7.97亿元,预计2026年度担保余额不超过37.57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3%。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存续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两家被担保企业与提供担保企业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同受公司控制。桑达国际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二公司、中电四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桑达马来公司为桑达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企业中电二(泰国)公司其他两位股东为自然人,无法提供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措施,但中电二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方面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中电二(泰国)公司、桑达马来公司预计2026年业务量增长较大,业务开展过程中向业主方开具的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也会相应增加。对上述两家子公司提供保函担保能够帮助解决其在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助于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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