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利安隆(300596):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6-019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00,000万元(含1,100,000万元,实际贷款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港币等)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银行授信的抵押、担保的方式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的抵押,知识产权、货币资金的质押等。 授信银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支持下属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下同)提供最高担保额度2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2.担保余额是截止至2026年4月25日的数据。 3.本次审议的预计额度包含存量担保(即以前年度已审议的担保有效期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后续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4.上述表格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利安隆(珠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珠海”)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兴隆一路9号 3.法定代表人:庞博湛 4.注册资本:36,000万 5.成立日期:2017-08-28 6.经营范围: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凭许可证)和新材料的制造、仓储、销售;化学化工及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利安隆珠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2.注册地址:宜兴市屺亭街道凯旋路29号 3.法定代表人:韩艳东 4.注册资本:560.2241万(元) 5.成立日期:2023-09-11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金属制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宜兴创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51.1838%。 宜兴创聚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宜兴创聚的少数股东天津聚创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核心人员持股平台,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丁欢为公司董事,其有限合伙人孙春光、叶强、际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平的配偶控制的主体;天津海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之一李海平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勇军为其管理人天津海棠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控股股东天津北洋海棠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宜兴创聚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除前述关系外,宜兴创聚的其他少数股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2.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一街4号智能医药产业园1号楼1层109室 3.法定代表人:马龙 4.注册资本:1282万元 5.成立日期:2021-04-13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7.与公司的关系:奥瑞芙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奥瑞芙的持股比例为50.702%。奥瑞芙少数股东天津聚康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核心人员持股平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有限合伙人丁欢、范小鹏、毕红艳为公司董事,孙春光、谢金桃、叶强、熊昌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前述关系外,奥瑞芙的其他少数股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1.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LEVEL 11,MENARA LGB,1,JALAN WAN KADIR,TAMAN TUN DRISMAIL,60000KUALALUMPURW.P.KUALALUMPURMALAYSIA 3.注册资本:100,641,500马来西亚林吉特 4.成立日期:2025年4月7日 5.经营范围:开展其他化学产品制造业务活动和其他相关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马来西亚公司为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立的全资二级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RIANLONINTERNATIONALPTE.LTD.间接持有马来西亚公司100%股权。马来西亚公司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企业类型:株式会社 2.注册地址:272-27,Munji-ro,Yuseong-gu, Daejeon,Korea 3.注册资本:8,440,775,000韩元 4.成立日期:2015年4月9日 5.经营范围:聚合物和塑料的研发和制造、电子材料的研发和制造,包括上述各项的销售、流通、咨询业务在内的所有附带业务。 6.与公司的关系:韩国IPI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二级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创聚持有韩国IPI100%股权。韩国IPI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的预计,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 鉴于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控股的二级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且被担保方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识别及控制,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故被担保方的其他少数股东未就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有利于支持上述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 在对被担保方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前景向好,担保风险可控。虽然被担保方的其他少数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亦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控股股东,能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有效管控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40,000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提供担保总余额为89,800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内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余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54%和18.61%。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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