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301429):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人” )作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森泰股份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安徽乐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高环保”)发生产品采购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唐圣卫先生、唐道远先生、张勇先生、王斌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双方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 3、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4、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中实际发生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内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 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 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的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关联董事唐圣卫、唐道远、王斌、张勇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与会委员认真讨论与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产生的,交易事项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6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公司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 唐颖 吴超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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