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002931):接受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投资”)拟向公司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无偿赠与现金资产人民币8,300万元。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董剑刚、董思雨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诚锋投资系公司原控股股东(自2026年3月11日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现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剑刚先生控制并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无偿接受现金资产捐赠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鉴于本次交易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之(二)“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的情形,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1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诚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董剑刚、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驰投资”)、厉彩霞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签署《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诚锋投资向优必选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合计65,529,90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以上称“本次股份转让”)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优必选及/或其指定主体向上市公司除受让方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8,4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02%)。 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不可撤销地承诺:以合计所持目标公司28,427,61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01%)就本次要约收购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同时,自过户登记日起,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前述预受要约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且除取得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前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始终不恢复。(“本次表决权放弃”)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要约收购、本次表决权放弃合称“本次交易”)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改善资产状况,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本次转让及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诚锋投资应向上市公司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无偿赠与现金资产人民币8,300万元,上市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于2026年3月11日过户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优必选,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周剑。优必选于2026年3月19日通过公司披露了2026 3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期限为 年 月20日至2026年4月2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本次要约收购已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优必选)》《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2026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2026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2026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等公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诚锋投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5室; 法定代表人:董剑刚;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剑刚持股比例为65.05%,李中持股比例为11.65%,卢国华持股比例为11.65%,雷德友持股比例为11.65%;董剑刚为实际控制人。 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诚锋投资主要从事投资活动,其持有锋龙股份、浙江福来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近三年经营情况正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9,247.34万元,净资产5,443.51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42.60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诚锋投资为公司原控股股东(自2026年3月11日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现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剑刚先生控制并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诚锋投资系公司的关联方。 是 否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经 查 询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相关网站,未发现前述关联人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受赠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受赠资产为现金人民币8,300万元(大写:捌仟叁佰万元整)。 四、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为诚锋投资的无偿捐赠行为,无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不存在其他与公司有关的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导致未来诚锋投资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诚锋投资拟向公司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无偿赠与现金资产人民币8,300万元的事项于2025年12月24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由协议签署方约定,并已于2025年12月25日通过公司公告形式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优必选)》等公告。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诚锋投资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改善资产状况,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增强公司流动性,改善公司资产结构。本次交易预计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将以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确认的结果为准。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与诚锋投资(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22.27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6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受赠现金资产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无需上市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充分体现了股东对公司的大力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改善公司整体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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