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603272):日常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坤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泰新材料”)拟向关联方上海裕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聚幕墙”)协议出售一批建筑材料(70系列平开窗、130系列推拉门),交易金额为 12,034,200.00元(暂估,最终结算按实际送货结算清单为准)。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 相关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坤泰新材料尚未与裕聚幕墙就本次关联交易签署任何形式的协议,存在最终双方是否能就协议达成一致,以及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控股子公司坤泰新材料向裕聚幕墙出售一批建筑材料,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2,034,200.00元(暂估,最终结算按实际送货结算清单为准)。 因裕聚幕墙持有坤泰新材料41%的股权,且裕聚幕墙第三大自然人股东修顺国是坤泰新材料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裕聚幕墙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裕聚幕墙之间共发生4笔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15,804,562.00元,均为日常关联交易。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裕聚幕墙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与上述4笔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27,838,762.00元(含本次),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关联方)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次出售的产品价格由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裕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坤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一)合同产品:70系列平开窗、130系列推拉门 (二)合同总价格:12,034,200.00(大写:壹仟贰佰零叁万肆仟贰佰元整)(三)付款时间 结算单经双方核验之后,甲方于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先行向甲方提供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以延期付款。 (四)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2、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供货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天须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3‰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不超过逾期货物总价的5%,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3、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提货的,每天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提货部分货款的3‰的罚金,逾期违约金最高为未付货款的5%,同时乙方下一批次的交货期相应顺延,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产品事项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协同的需要,有利于扩展公司业务范围,提升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 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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