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溢科技(002869):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6票赞成、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罗瑞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讨论,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罗瑞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深圳市敏行电子有限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开立的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14,500,000股)、曾晓女士应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本次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人深圳宝溢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宝溢”)、宁夏车米云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车米”)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与劳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业务,2026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40.00万元。2025年度公司与深圳宝溢的实际关联交易发生总额为5,446.53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宝溢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江涛 2、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无线收发设备、智能终端设备、网络与电子通信产品、软件产品、计算机与电子信息的技术开发、设计、销售、上门安装、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代理;数据处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1710 5、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实际控制人: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国资委”) 8、关联关系:深圳宝溢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罗瑞发先生担任深圳宝溢副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深圳宝溢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9、履约能力分析:深圳宝溢大股东为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行宝”),通行宝持有其51%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国资委。通行宝为江苏省大型省属国有企业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是全国领先的为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以及城市交通等提供智慧交通平台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通行宝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业务稳定,付款能力有一定的保障。 深圳宝溢成立于2019年12月,自成立以来业务稳定,与公司签署的各项合同均正常履约。深圳宝溢付款能力有一定的保障,不存在较大的履约风险。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宝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宁夏车米云图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韩双凯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网络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导航终端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576号银川数字经济产业园二期6号楼806室 5、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8 、关联关系:宁夏车米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晓城先生担任宁夏车米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宁夏车米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9、履约能力分析:宁夏车米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夏车米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与劳务等日常经营性关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数量、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定价依据 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相关关联交易定价不偏离公司与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标准,深圳宝溢、宁夏车米不享受优惠待遇。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宝溢、宁夏车米未签署年度总合同,经营管理层将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关联方的采购需求,协商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发展,增加经济效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付款条件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公司因发生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1、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公司与深圳宝溢、宁夏车米的关联交易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竞争力,可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3、预计2026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宝溢、宁夏车米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40.00万元,交易内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与劳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业务。预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问题,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实现资金占用或其他不当利益安排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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