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九天(301269):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02:06:06 中财网
原标题:华大九天: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九天”)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伟平、郑波、张尼、阳元江、张帅、陈岚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一)购销商品、产品及提供和接受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合同签订 金额或预 计金额截至披露 日已发生 金额2025年度 发生金额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中国电子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电子集 团”)及其下属企业软硬件销 售、服务市场定价 原则10,000.0048.601,776.62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上海安路信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下属企业软硬件销 售、服务市场定价 原则150.00146.31146.31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晶门科技(中国)有 限公司软硬件销 售、服务市场定价 原则200.000.00115.04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上海先进半导体制 造有限公司软硬件销 售、服务市场定价 原则100.000.0060.00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成都京东方显示科 技有限公司软硬件销 售、服务市场定价 原则120.000.0049.80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上海积塔半导体有 限公司软硬件销 售、服务市场定价 原则4,000.00479.54297.79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咸阳彩虹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软硬件销 售、服务市场定价 原则250.00110.00110.00
销售商品、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软硬件销市场定价200.000.000.00
关联交易类 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合同签订 金额或预 计金额截至披露 日已发生 金额2025年度 发生金额
提供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售、服务原则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无锡亚科鸿禹电子 有限公司软硬件销 售、服务市场定价 原则650.000.000.00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中国电子集团及其 下属企业房租、物 业、水电 费、投标费 用、测试服 务费、电子 设备等市场定价 原则10,000.00206.484,764.18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苏州菲斯力芯软件 有限公司委托开发 费市场定价 原则10,000.002,329.186,916.43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无锡亚科鸿禹电子 有限公司硬件、代理 软件许可市场定价 原则600.000.0030.09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上海阿卡思微电子 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开发 费、代理软 件许可市场定价 原则3,000.0013.521,460.57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杭州九之星软件有 限公司代理软件 许可市场定价 原则600.000.0095.58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中科芯云微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测试加工 费市场定价 原则300.000.00225.24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珠海市睿晶聚源科 技有限公司代理软件 许可市场定价 原则2,000.00511.57238.35
(二)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 容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合同签订 金额或预 计金额截至披 露日已 发生金 额2025年 度发生 金额
其他关联 交易中国电子集团及其 下属企业保理相关业 注1 务市场定价 原则20,000.000.000.00
注1:关联交易内容预计包括保理、利息支出、贴现以及其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金融服务等。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度实际发生 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 同类业务比例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中国电子集团及 其下属企业软硬件销售、 服务1,776.624,500.001.34%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上海安路信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软硬件销售、 服务146.31700.000.11%
销售商品、晶门科技(中国)软硬件销售、115.040.000.09%
关联交易类 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度实际发生 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 同类业务比例
提供劳务有限公司服务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上海先进半导体 制造有限公司软硬件销售、 服务60.00100.000.05%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成都京东方显示 科技有限公司软硬件销售、 服务49.800.000.04%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上海积塔半导体 有限公司软硬件销售、 服务297.793,500.000.22%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咸阳彩虹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软硬件销售、 服务110.00300.000.08%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中国电子集团及 其下属企业房租、物业、 水电费、投标 费用、测试服 务费、电子设 备等4,764.187,000.0012.26%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苏州菲斯力芯软 件有限公司委托开发费6,916.438,500.0017.80%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无锡亚科鸿禹电 子有限公司硬件采购30.09100.000.08%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上海阿卡思微电 子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开发费、 代理软件许可1,460.57600.003.76%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杭州九之星软件 有限公司代理软件许可95.580.000.25%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中科芯云微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测试加工费225.240.000.58%
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珠海市睿晶聚源 科技有限公司测试服务费238.351,000.000.61%
公司董事会 对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 计存在较大 差异的说明 (如适用)1、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开展情况和市场需求及价 格进行的初步判断,以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 2、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差异,主 要是由于市场因素导致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差异。 3、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根据市场 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 事对日常关 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 预计存在较 大差异的说 明(如有)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可能发生的业务上限金额进 行的预计,市场因素导致实际双方交易发生额与原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以上行为均 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2:公司在2025年初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未预计向关联方晶门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销售软硬件及服务。随着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晶门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025年内发生关联销售共计115.04万元,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且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标准。

注3:公司在2025年初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未预计向关联方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软硬件及服务。随着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内发生关联销售共计49.80万元,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且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标准。

注4:公司在2025年初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未预计向关联方杭州九之星软件有限公司采购代理软件许可。随着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杭州九之星软件有限公司2025年内发生关联采购共计95.58万元,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且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标准。

注5:公司在2025年初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未预计向关联方中科芯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测试加工费。随着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中科芯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内发生关联采购共计225.24万元,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且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标准。

三、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249W
(3)成立时间:1989年5月26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
(5)法定代表人:李立功
(6)注册资本:21,544,007,546.64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电子集团总资产为4,765.03亿元,净资产为1,970.25亿元;2025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1,246.18亿元,净利润为16.41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子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585293872N
(3)成立时间:2011年11月18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纪念路500号5幢202室
(5)法定代表人:谢文录
(6)注册资本:40,084.9367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3,168.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94,351.51万元;2025年营业总收入为51,999.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7,245.00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集团控制的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规定,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构成关联方,认定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苏州菲斯力芯软件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菲斯力芯软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62JBM9F
(3)成立时间:2021年5月19日
(4)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16号二层B214室
(5)法定代表人:张一平
(6)注册资本:623.82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苏州菲斯力芯软件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445.53万元,净资产为7,643.09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6,231.51万元,净利润为2,839.99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苏州菲斯力芯软件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苏州菲斯力芯软件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上海阿卡思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阿卡思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JDX35
(3)成立时间:2020年5月21日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集创路200号、银冬路491号1幢110室
(5)法定代表人:袁健
(6)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从事微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阿卡思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186.41万元,净资产为362.43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1,120.76万元,净利润为-753.98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阿卡思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阿卡思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五)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9HD02E
(3)成立时间:2017年11月15日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600号(5)法定代表人:孙劼
(6)注册资本:1,790,638.7534万元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集团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规定,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构成关联方,认定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180230
(3)成立时间:1988年10月04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虹漕路385号
(5)法定代表人:孙劼
(6)注册资本:153,422.7万元
(7)主营业务:集成电路和半导体芯片的制造、针测、封装、测试及相关服务;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与咨询、光掩膜制造;在国内外销售公司产品及就公司产品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集团的联营企业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规定,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构成关联方,认定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七)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00MA6XM1019E
(3)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3日
(4)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高科一路1号
(5)法定代表人:薛首文
(6)注册资本:1,424,727万元
(7)主营业务:TFT-LCD面板和模组、液晶显示器、电视机、移动终端、平板显示专用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策划、咨询、代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主要财务数据: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集团的联营企业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规定,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构成关联方,认定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八)无锡亚科鸿禹电子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亚科鸿禹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24N9DA9P
(3)成立时间:2020年12月25日
(4)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丹山路66号兖矿信达大厦A1208(5)法定代表人:闫宇暾
(6)注册资本:2,958.4843万元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专业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锡亚科鸿禹电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169.67万元,净资产为4,582.92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7,135.24万元,净利润为-5,161.20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无锡亚科鸿禹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亚科鸿禹电子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九)珠海市睿晶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市睿晶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2U5NXP
(3)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9日
(4)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大学路101号3栋302
(5)法定代表人:HUBIN
(6)注册资本:257.7778万元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珠海市睿晶聚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79.67万元,净资产为1,762.47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1,005.72万元,净利润为-88.27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珠海市睿晶聚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珠海市睿晶聚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十)晶门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晶门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NMA0T49
(3)成立时间:2017年3月24日
(4)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新区星火路17号创智大厦B座21层
(5)法定代表人:岑静仪
(6)注册资本:3,400万美元
(7)主营业务: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研发、制造、销售、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主要财务数据: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晶门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集团的联营企业晶門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规定,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构成关联方,认定晶门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晶门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十一)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MA61RT8E0E
(3)成立时间:2015年12月7日
(4)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青栏路1778号
(5)法定代表人:周鹏
(6)注册资本:2,155,000万元
(7)主营业务: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TFT-LCD)面板和模组、液晶显示器、电视机、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集团控制的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规定,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构成关联方,认定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十二)杭州九之星软件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九之星软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E1DK9M6M
(3)成立时间:2024年10月18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转塘科技经济区块16号7幢211室
(5)法定代表人:李琳
(6)注册资本:2,704.6154万元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集成电路设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九之星软件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688.69万元,净资产为14,713.67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2,000.12万元,净利润为-3,366.33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九之星软件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九之星软件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十三)中科芯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科芯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N8X859P
(3)成立时间:2018年9月18日
(4)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69号
(5)法定代表人:陈岚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主营业务:微电子公共平台开发、管理及运营;专业化设计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片上系统及知识产权核共性技术研发及服务;集成电路自动化软件研发及产品服务;芯片加工、封装、测试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类项目待取得许可后经营);组织文化及科技交流活动,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会务服务,物联网及微电子领域内的前沿创新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物联网及微电子科学基础研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主要财务数据: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取得。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陈岚同时在中科芯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定中科芯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科芯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十四)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1500443T
(3)成立时间:2010年9月6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社区留仙大道1213号众冠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4、8栋1层-3层及4栋4层
(5)法定代表人:孙成思
(6)注册资本:46,713.171万元
(7)主营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大规模集成电路、嵌入式存储、移动存储、其他数码电子产品的研发、测试、生产、销售。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表总资产为1,552,053.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551,415.33万元;2025年营业总收入为1,130,248.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3,884.62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非独立董事张帅于2025年9月辞任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董事的法人视为公司关联人,认定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自张帅辞任满十二个月后,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公司与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仅包含2026年1-9月金额。

3、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以及其他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共享资源、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在配合公司主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及效益。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可能发生的业务上限金额进行的预计,市场因素导致实际双方交易发生额与原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以上行为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华大九天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华大九天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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