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华厦眼科(301267):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02:16:06 中财网
原标题:华厦眼科: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6-014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 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苏庆灿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规划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以固定资产抵押、第三方担保等保证,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不超过7亿元。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6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具体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所发生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庆灿及其配偶赖玮琼为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5.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亦不要求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 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额度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 联担保
公司厦门眼科中 心有限公司100.00%17.98%13,00070,000.0013.28%
合计13,00070,000.00--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6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授信担保事项为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协议尚未签署,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眼科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庆灿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7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36号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医疗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妆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224,341.47万元,净资产为184,007.02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93,495.35万元,净利润为30,285.13万元。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厦门眼科中心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非失信被执行人,目前财务状况及经营运转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7%,本次预计新增的担保额度为7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28%。公司担保全部发生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四、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苏庆灿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持有公司255,405,98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41%),同时通过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厦医疗投资(厦门)有限公司84%的股权控制公司214,841,76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58%),苏庆灿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0,247,7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98%)。

此外,根据苏庆灿与其妹妹苏世华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苏世华系苏庆灿的一致行动人,苏庆灿与苏世华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9,194,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00%)。

2、赖玮琼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庆灿的配偶。

经查询,苏庆灿及赖玮琼资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庆灿及其配偶赖玮琼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亦不要求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本年度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2026年1-3月,公司与苏庆灿及其配偶赖玮琼未发生直接关联交易,公司与苏庆灿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17.77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庆灿及其配偶赖玮琼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亦不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本次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系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进行的合理预计,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2026
会认为:本次关于申请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系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进行的合理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六、报备文件
1 2026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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