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江顺科技(00140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 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顺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情况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整(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等等品种。上述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此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为保障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额度为新增担保,不包含以往年度存续的担保余额。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担保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预计的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为提高决策效率和保证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内签署融资、借款、授信及担保协议,在调剂事项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1、江苏江顺精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融资需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协商授信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期限、金额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定的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的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为确保本次授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对子公司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本次担保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审议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0,400.00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29%;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骏 吕复星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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