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300260):上市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03:42:18 中财网
原标题:新莱应材:上市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开展全面、客观的评估。经核查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合规有效,审计执业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审计团队勤勉尽责、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背景:前身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5)首席合伙人:刘维;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233人,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50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56人;(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8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共计62,047.52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宏宇,2019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优德精密华信永道汉钟精机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晓光,2017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信永道冠龙节能万邦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部从事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宏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监管机构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 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2025年1月14日监督管 理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监 管专员办事处事由:违反了《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情况:出具警示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晓光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监管机构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 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2025年1月14日监督管 理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监 管专员办事处事由:违反了《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 罚情况:出具警示函
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和上期无变化。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咨询管理制度,明确划定必须开展专业咨询的事项范围与标准,确保审计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专业问题、疑难审计事项时能够及时开展专业咨询。对于正式咨询事项,要求以标准化咨询情况表的形式完整记录咨询过程、问题要点、分析意见及结论等内容,对咨询情况表的内容要素、格式规范作出具体要求。通过推动项目组与被咨询专业人员的双向充分沟通,确保双方就咨询事项达成一致专业意见,且相关咨询结论能够在审计工作中有效落实和执行。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清晰、可执行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与流程,明确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就审计专业问题产生未解决的意见分歧时,须逐级向上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乃至更高层级专业委员会。在所有专业意见分歧未得到妥善解决之前,相关审计项目不得出具审计报告。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均充分沟通、达成一致专业意见,无未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在本次年度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多层级、全覆盖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核心包含审计项目组内部的逐级复核以及独立于项目组的项目质量复核,不同复核环节各司其职、各有侧重,层层把控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审计证据充分适当。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部门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监督的核心机构,全面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监督及问题整改的相关责任。其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体系化、常态化,主要包括对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专项测试、对已完成审计项目的抽样检查、依据职业道德准则对事务所整体及执业人员个人开展独立性持续监控,以及其他针对性的质量监控活动。通过上述多维度监控,有效确保项目组在审计报告签署之前,已严格按照事务所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全部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严格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围绕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配置、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质量管理核心组成要素,制定了完善、细化的内部管理制度与执行政策,构建了完整、全面、可落地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本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未识别出质量管理方面的缺陷。

综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勤勉尽责,其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均得到有效执行,审计工作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四、审计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基于对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特点、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及年度经营发展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分析,结合公司审计服务需求,制定了全面、合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紧扣公司审计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有序开展,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关联交易、存货管理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精准把控审计风险。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审计相关工作安排,充分满足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时间要求。针对审计预审、终审等各个阶段,均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实施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进度安排,审计团队能够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各项审计工作,按时完成各阶段审计任务并提交相关审计工作成果。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聘任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其在审计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对公司商业秘密、财务数据、未公开信息等保密事项作出具体约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制定了涵盖审计档案管理、保密制度执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系统性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从审计方案制定到具体审计程序实施的全流程,均充分考虑对公司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保护,严格执行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等相关要求,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生信息泄露等情况。

六、总体评价
经公司全面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合法的执业主体资格,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专业资质,执业团队的专业能力、人员配置能够充分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各项要求。其在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业责任和义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服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审计执业独立性均足以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在审计服务过程中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审计执业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完整,披露信息清晰、准确,审计报告出具及时,能够为公司股东及投资者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鉴证。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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