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688472):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退役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6-020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退役生产设备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况:为降低经营成本,盘活公司闲置的PERC太阳能电池制造退役设备线资产,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闲置的部分退役生产设备通过公司控股股东CanadianSolarInc.(阿特斯集团,股票代码:CSIQ,以下简称“CSIQ”)转卖给一家海外客户,交易金额为5,325万美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 门会议、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退役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XiaohuaQu(瞿晓铧)、YanZhuang(庄岩)、LeslieLiHsienChang(张立宪)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退役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XiaohuaQu(瞿晓铧)、Yan Zhuang(庄岩)、Leslie LiHsien Chang(张立宪)回避表决。为降低经营成本,盘活公司闲置的PERC太阳能电池制造退役设备线资产,公司拟与控股股东CSIQ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将部分PERC太阳能电池制造退役设备线资产通过公司控股股东CSIQ转卖给一家海外客户。公司委托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生产设备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14,687.86万元,本次闲置设备的拆改运装相关费用预计约18,892万元,本次以设备评估结果和拆改运装等相关费用作为本次设备交易的价格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交易对价确定为5,325万美元(按2026年4月27日汇率折算人民币36,210万元)。 本次交易中,公司未直接将相关设备出售予最终海外客户,而是通过控股股东CSIQ进行转让,主要基于海外客户的要求以及整体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次交易是隶属于CSIQ与海外客户的大的整体交易的一部分,此海外客户由CSIQ接洽、开发,拟签订的整体项目中,公司仅负责相关设备的拆卸、改造、运输和基础安装调试工作,整体上由CSIQ负责对相关设备在海外客户的工厂现场进行部署、培训、工程和作业指导,并对客户的达产等指标作出有关承诺和保证。因此,海外客户要求与CSIQ签约进行交易,公司仅就设备资产处置事项与CSIQ发生交易,这样,海外客户无需与任何分包商、供应商单独联系或签约,只需要与CSIQ签约和沟通,有助于降低客户成本和风险,提高整体项目推进效率。 在本次交易中,CSIQ负责对接海外客户需求、协调设备拆除、改造、运输、交付及相关合同履行安排,并承担项目总体风险及责任。公司则依据独立评估结果,在考虑设备评估价值及后续拆改运等相关成本的基础上,与CSIQ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仅承担与设备交付、基础安装调试和设备质量相关的风险和责任,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不当利益的情形。本次通过关联方进行转让,有利于公司盘活闲置退役资产、降低经营成本,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CanadianSolarManufacturing(Thailand)Co.,Ltd.将闲置的部分生产设备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CanadianSolarInc.的子公司CSIEnergyStorageTechnology(Thailand)Co.,Ltd.,交易金额为2,804.04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1、交易对方(关联方)
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方的财务和资产状况,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2、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美元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售的设备为PERC太阳能电池制造设备线,该设备主要来源于公司历史工厂的退役产线(以下简称“设备”),包括需要改造成符合UL标准的主辅设备、工装治具、设备运行所需的全部软件及固件。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公司盐城及阜宁工厂的PERC电池产线分别于2020年、2021年建设投产,随着光伏市场主流电池技术路线调整为TOPCon,该设备线逐步闲置并退役。该设备线折旧年限为5年,部分设备2024年计提减值,为降低经营成本,盘活公司闲置退役资产,公司拟将该批设备通过CSIQ转卖给一家海外客户。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公司委托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标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由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通评报字〔2026〕22058号评估报告。根据该等评估报告,本次出售设备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中,公司以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通评报字〔2026〕22058号评估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本次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为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下属子公司拟转让的相关机器设备,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该等资产账面原值50,764.29万元,减值准备17,909.69万元,账面净值48.08万元,本次闲置设备的拆改运装相关费用预计约18,892万元,本次以设备评估结果和预计的拆改运装等相关费用作为本次交易的价格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交易对价确定为5,325万美元(按公告日汇率折算人民币36,210万元)(3)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系交易双方在评估值基础上,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友好协商确定。交易定价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为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下属子公司拟转让的相关机器设备,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该等资产账面原值50,764.29万元,减值准备17,909.69万元,账面净值48.08万元,资产评估价值为14,687.86万元,评估价值比账面价值增值14,639.78万元,增值率30450.64%。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正常的交易提供价值参考,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无特别限制和要求,因此根据行业惯例选择市场价值作为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由于本次委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的构成要素可以合理确定,可以采用科学的方法,合理估算各种贬值,本次评估具备采用成本法的适用条件。本次采用成本法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特点,假定按现行用途移地继续使用,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净值=评估原值×成新率×变现率 本报告所称设备评估原值是指在现时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购置或取得与所评设备功能相同或相似的全新资产,并使其处于在用状态所需的社会一般公平耗费。 成新率指所评设备实际新旧程度。 (1)设备评估原值的确定 本次评估目的为资产转让,且转让后设备将移地使用,本报告所评设备评估原值为设备购置费用,即现行购置价,不包含设备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 现行购置价的确定:通过向有关生产厂家和产品经销商询价、查阅《机电产品报价查询系统》或参照同类型产品取得。对于不能直接获取市场价格信息的设备,采用规模指数法、价格指数法等方法对其进行调整。 从属费用的确定: 运杂费主要包括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用等,按设备的价值、重量、体积以及距离等的一定比率计算。若报价中已含运杂费则需进行扣除。 安装调试费根据设备安装调试复杂程度及占设备现行购价的比例参照一般惯例确定。若报价中已含安装调试费则需进行扣除。 (2)成新率的确定 本评估报告所称成新率(Z)由按年限确定的成新率(N)和专家经验判断的成新率(M)加权平均取得: Z=M×60%+N×40% A、按设备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成新率N:N=1-B/A或N=B/(B+C) 式中:A--经济寿命年限 B--已使用年限 C--尚可使用年限 B、专家经验成新率按设备役期、完整程度、结构、传动、精密度、可靠性、开工率(次)及管理状况等综合确定。 (3)变现率的确定 变现率由评估人员根据评估对象的技术迭代、市场需求、供给竞争、设备状态、处置方式及外部环境等因素估算而得。 (5)评估假设: 本评估报告所使用的主要资产评估假设包括: (I)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指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决于一定市场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价值的判断。 公开市场是指一个有众多买者和卖者的充分竞争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3.移地续用假设。移地续用假设是假定处于使用中的待评估资产在产权变动发生后或资产业务发生后,将改变其现时的空间位置,转移到其他空间位置上继续使用下去。 (II)具体假设 1.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为保证定价公允性,公司委托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标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中通评报字〔2026〕22058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增值14,639.78万元,增值率为30450.64%,增值主要原因为账面已计提减值准备17,909.69万元,而评估价值为市场价值所致。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加上后续的拆除、改造、运输、关税等其他费用综合确定交易金额。本次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买方:CanadianSolarInc. 卖方: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及价格: 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转让并交付一套PERC太阳能电池制造设备产线,该等设备主要来源于卖方既有工厂的退役产线(以下简称“设备”),用于部署至买方客户的制造基地。设备的总购买价款为53,250,000美元,该价格已包含设备硬件、设备改造费用、运输、关税及税费(如有)、UL认证费用(如有)以及安装调试费用。 (3)支付方式及期限 协议采用里程碑式分期付款,具体如下:
在买方未违反本协议(包括付款义务)的前提下: 卖方保证1、2号产线在生效日起9个月内交付至工厂(目标为2026年11月或12月); 3至9号产线将根据现场条件按滚动方式交付,预计每月约一条产线;如1、2号产线在2026年12月31日之后发生交付延迟,则每延迟一个完整自然周,卖方应向买方支付500,000美元的延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10,000,000美元。 若中美任何政府部门对设备适用的关税、税费作出变更或新增,且导致任一方就设备进出口、购买或使用产生不少于5,000,000美元的额外成本,该等情形构成不可抗力。 交付期限以买方按时提供所需款项、信息,且工厂满足最低运行标准条件(MOSC)为前提。如交付延迟系买方原因导致,设备的风险及仓储费用由买方承担。 (5)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卖方及其关联方在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不当行为产生的责任不受该责任上限限制。此外,任何一方及其关联方均不对另一方或任何第三方因本协议或相关服务协议而主张的任何间接损失或结果性损失承担责任。 交易涉及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款项,CSIQ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该公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产生的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闲置的PERC太阳能电池制造设备线,且该设备为公司通过关联方CSIQ向第三方进行转让,通过本次交易可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盘活公司闲置退役资产。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等情况。 (三)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新增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新增的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是否会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 本次交易不会产生新增的对公司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退役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退役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XiaohuaQu(瞿晓铧)、YanZhuang(庄岩)、LeslieLiHsienChang(张立宪)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目前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中介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退役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退役生产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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