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海油发展(600968):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2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油发展(珠海)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销售”)、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石化销售”)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签署《付款承诺函》,为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珠海石化销售与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海开发”)签订的购销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1,8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26年4月28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7,0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签署《付款承诺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珠海石化销售与深海开发签订的购销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81,8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26年4月28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包括: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销售与深海开发订立的《荔湾3-1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流花34-2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流花29-1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流花29-2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及《番禺34-1、35-1和35-2气田凝析油及稳定轻烃购销合同》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2,6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石化销售与深海开发签订的《荔湾3-1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船舶运输)》《荔湾3-1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车辆运输)》《流花34-2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船舶运输)》《流花34-2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车辆运输)》《流花29-1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船舶运输)》《流花29-1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车辆运输)》《流花29-2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船舶运输)》《流花29-2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车辆运输)》《番禺34-1、35-1和35-2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船舶运输)》及《番禺34-1、35-1和35-2气田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车辆运输)》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9,200万元。 《付款承诺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公司就上述各合同所约定的珠海销售、珠海石化销售的义务向深海开发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的付款承诺。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珠海销售、珠海石化销售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珠海销售、珠海石化销售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上述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3,997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9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4,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8%。 特此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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