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瓷电子(00303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行上市募集资金
证券代码:003031 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0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1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6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27元,共募集资金407,200,005.09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28.8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8,391.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88.3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302.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82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注销。公司、开户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电子陶瓷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创造利润,故不适用于统计预计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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