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江南新材(60312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76.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信用证、抵质押贷款、银行资金池等业务。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保证金/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等低风险业务,根据日常经营需求办理,具体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在期限内(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综合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担保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如在上述担保有效期间内有新设子公司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公司对该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额度内分配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 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及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4%,无逾期担保。 七、内部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拟合计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6亿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保证金/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等低风险业务,根据日常经营需求办理,具体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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