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华荣股份(60385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55 公司简称:华荣股份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总股本337,511,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2,086,42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424,577元(含税)。如在本报告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三大业务板块所处行业情况: 防爆板块整体保持稳定增长,国内传统市场“内卷”加剧,产品价格承压,外贸需求稳中有升,但国际政治形势变幻增加不确定因素; 能源板块光伏市场收拢,业务量缩减; 专业照明市场存在产品更新换代压力。 国内方面,传统石油石化存量市场需求保持稳定,煤化工产业防爆需求迎来快速发展期,包括粮医酒、氢能、新能、火工等新兴市场需求持续释放。 国际方面,全球防爆电器需求稳中有升。公司通过设立海外运营中心和合资公司加速国际化布局,目前已在欧洲、中东、东南亚等地设立多个国际运营中心,沙特合资子公司在陆续取得体系认证的同时,持续推进核心用户的合格供应商入围及市场拓展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海外业务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成为业绩重要驱动力。 一、公司所从事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防爆产业为龙头,专业照明和新能源产业协同发展,集产品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一条龙的多元化企业。 1.防爆电器是指在石油、化工、天然气及其上下游产业存在各类易燃易爆的气体、粉尘、蒸汽等物质的场所使用的特殊电器设备,防爆电器能够起到避免爆炸产生或将爆炸约束在一定可控范围内的作用,对人员、财产安全起到关键作用。 防爆产业坚持“安工智能系统服务商”转型的既定战略。作为公司战略转型核心载体,“SCS安工智能管控系统”已拓展至15个子系统,覆盖“智能工厂”全技术链接解决方案。实现从信息采集、数据传输到后台算法分析、应用平台及功能操作的全链条覆盖,可全方位达成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安全监测,对生产安全、设备安全、环境安全进行综合管控,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安全解决方案,颠覆了传统产品的单一防爆概念,开创了防爆技术智能化的新路径。并进一步拓展至固体燃料自动化产线、自主行走大负荷AGV小车、火工自动化产线、烟花自动化产线、工业防爆巡检机器人等领域,公司正从百亿级防爆市场向千亿级大安全生态进军。 此外,公司还积极探索医学自动化领域,成功实现了与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等多方合作的医用植入物等材成形机器人技术成果转化,在彰显“华荣智造”硬实力的同时,有效降低了对传统石油炼化市场的依赖。 报告期内,安工系统建立快速开发工具,响应速度持续提升,可在获取用户个性化需求后2天内提供可操控的安工智能应用系统;同时,推出“智慧粮仓管理平台”,获得中粮、中储粮认可,正在进入上图设计和应用实施阶段,取得重大进展;推出系列化防爆机器人等创新产品,形成“系统 +终端”的全链条产品矩阵,全面替代人工无法进入或无法完成的各类危险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智能化防爆高压环网柜研制成功,面向海外高端市场,海洋油气钻井平台危险作业区,实现国内首家研发突破,目前已顺利进入IECEx/ATEX/CCC权威认证阶段。 2.专业照明设备是指应用于特殊环境下的照明设备,也被称为特殊环境照明设备,该种设备能满足客户在强震动、强冲击、强腐蚀、高低温、高湿、高压力、电磁干扰、宽电压输入等环境下对特种配光、信号、应急等提出的特殊照明要求。 3.在新能源领域,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导向。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新能源光伏电站EPC经验,向“新能源微电网智能管控系统”业务扩张,重点拓展超级充电站、物联网IDC集成和绿电直连等新业务领域。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各项业务面临激烈竞争,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1,823.01万元,较2024年下降18.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5,385.37万元,较2024年下降21.0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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