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隆华新材(301149):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0,000,0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预计派发34,400,001.4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518,699.8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3,305,941.95元。按照《公司法》和《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8,330,594.20元,扣减2024年度现金红利34,400,001.44元、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红利30,100,001.2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68,689,872.21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72,807,927.69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3.2025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30,000,0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34,400,001.44元(含税),拟转增129,000,00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59,000,023股。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4.本次拟实施现金分红34,400,001.44元,加上2025年前三季度已派发现金分红30,100,001.26元,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额共计64,500,002.7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共计64,500,002.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26%。 5.若在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93,500,008.1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11.38%、4.80%,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规定,该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情况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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