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60163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7:41:10 中财网
原标题:长城汽车: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6-046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下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以下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魏建军先生于2024年10月31日签订了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预计了与魏建军先生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以及其担任董事的公司(以下简称“魏建军先生及其关联公司”)2025-2027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25年1月17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与魏建军先生于2025年12月29日签订了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根据补充协议一,本公司调整了与魏建军先生及其关联公司2026年的租赁(长期)关联交易金额。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租赁(长期)日常关联(连)交易上限的议案》。

根据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一,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成员8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魏建军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集团与魏建军先生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关交易在本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一的条款均为一般商业条款,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公司提交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资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集团与魏建军先生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本集团与魏建军先生及其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类别2025年预计 金额上限2025年实际 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 较大原因
采购产品1,039,090.00928,717.68主要系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电 池包数量较少所致
销售产品84,954.0034,481.69主要系本公司零部件等产品销 售较少所致
采购服务39,160.009,297.08 
提供服务14,844.009,983.97 
租赁(短期)41,647.0040,524.26 
租赁(长期)248,864.00193,108.67主要系本公司租赁关联方资产 较少所致
提供租赁2,000.001,697.55 
2025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2025年预计金额上限。

(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和类别
2026年,本集团与魏建军先生及其关联公司的预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类别2026年预计金额上限2026年1-3月实际发生金额
采购产品1,194,954.00150,274.98
销售产品80,452.003,375.08
采购服务17,456.002,129.86
提供服务14,267.00927.18
租赁(短期)41,267.009,209.78
租赁(长期)119,000.0039,299.91
提供租赁2,000.00368.82
注1:本集团与魏建军先生及其关联公司的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与双方签署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中所列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一致。

注2:采购产品交易主要为向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采购动力电池总成,向保定市长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水电,向未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燃料电池系统及储氢系统,向保定科林供热有限公司采购蒸汽等。

本集团自魏建军先生及其关联公司的采购产品交易主要为本公司向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采购动力电池总成,考虑到结合公司的未来发展,本公司预计新能源汽车销量将会提升,因此本公司2026年度的采购产品交易较历史年度有所上调。

注3:销售产品主要为向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销售零部件,向未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销售空压机、氢泵等物资,向长城重工有限公司销售设备等。

注4:采购服务主要为委托河北极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运维服务、委托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试验检测服务、委托保定兴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等。

注5:租赁(短期)主要为向保定市长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设备、宿舍、房屋,向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租赁办公位、房屋等。

注6:租赁(长期)主要为向保定市长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厂房、土地及设备、向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等。

根据中国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本集团于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一项下的租赁交易包括长期租赁及短期租赁。长期租赁指租期超过12个月的租赁,而短期租赁指租期为12个月或以下的租赁。

根据中国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本集团作为补充协议一项下长期租赁交易的承租方,于长期租赁的租期内的资产承租权应当被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本集团须按补充协议一订立的长期租赁每年所牵涉的使用权资产价值设定年度上限。

本集团与魏建军先生及其关联公司之间租赁(长期)2026年金额上限设定主要参考本集团向保定市长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厂房、土地、设备、宿舍等(涵盖以往年度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签及新增厂房、土地、设备、宿舍等租赁事项)。

注7:提供服务主要为向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及修理服务等。

注8:提供租赁主要为向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场地租赁,向未势能源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提供场地租赁等。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魏建军先生作为本公司的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控股”)99%股权,同时,长城控股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创新长城62.85%股权,而创新长城持有本公司59.77%已发行股本。

(1)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061683642P
成立时间:2013年01月31日
法定代表人:魏建军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066号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互联网科技创新平台、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物联网技术服务;住宅装饰和装修;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房地产中介服务;医疗设备经营租赁;文化设备和用品出租;健康咨询;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绿化管理;国内贸易代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教学专用仪器研发、设计;数字内容服务;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的研发、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销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教育软件开发;园林植物种植;日用杂货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园区产业服务;健康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公共关系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自有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魏建军先生及韩雪娟女士直接及间接持股合计100%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建军先生最终控制,依据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长城控股为本公司关联方。

(2)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W477R4G
成立时间:2018年0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杨红新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637.4167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鑫城大道889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魏建军先生及韩雪娟女士间接持股合计39.03%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建军先生担任董事,依据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3)未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W8MT77
成立时间:2019年4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张天羽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84190.3145万元
注册地址: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18号滨江海外大厦18-1号100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魏建军先生及韩雪娟女士直接及间接持股合计51.32%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建军先生间接控制,依据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未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4)河北创标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9MA0E794G99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22日
法定代表人:王月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9000万元
注册地址:保定市徐水经济开发区富园路北法治街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东情况:魏建军先生及韩雪娟女士间接持股合计100%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建军先生间接控制,依据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河北创标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5)保定科林供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905095489XD
成立时间:2012年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陈静勇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9000万元
注册地址:保定市徐水区大王店产业园区经一路东侧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供应;热力工程施工;设备维修(待取得资质等级证书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供热设计;灰渣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电力销售;火力发电;电力工程设计施工;节能技术的研发推广;售电服务;电力设施销售、维护;电力设备运行维护,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的销售、租赁;综合节能技术服务;电力技术咨询,新能源发电技术开发;节能设备的安装和维护;金属废料和碎屑、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和许可证管理的带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魏建军先生及韩雪娟女士间接持股合计100%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建军先生间接控制,依据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保定科林供热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6)重庆创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MA60YC0F90
成立时间:2020年6月3日
法定代表人:孙志诚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凤龙大道666号(重庆永川工业园区凤凰湖工业园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魏建军先生及韩雪娟女士间接持股合计100%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建军先生间接控制,依据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重庆创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7)保定市长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MA0CYX0L5M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李广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066号
经营范围:智能家居的技术研发;新能源技术开发、转让、推广;园区管理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设计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魏建军先生及韩雪娟女士间接持股合计100%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建军先生间接控制,依据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保定市长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8)河北极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5MA0GA8Y8XK
成立时间:2021年4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孙志诚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徐水经济开发区法治街1号云致科技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储能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魏建军先生及韩雪娟女士间接持股合计100%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建军先生间接控制,依据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河北极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9)爱情生活住房租赁(保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MA7CD1WE2J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9日
法定代表人:孟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1988号-A6-96号底商
经营范围:房地产租赁经营。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柜台、摊位出租。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魏建军先生及韩雪娟女士间接持股合计100%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建军先生间接控制,依据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爱情生活住房租赁(保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10)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734081428F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张天羽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0万元
注册地址:嘉定区嘉松北路6655号6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燃料电池汽车动力平台及相关技术科研开发,基于燃料电池汽车动力平台的整车相关技术开发,燃料电池汽车试制,燃料电池汽车动力平台及零部件研制与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开发及销售,机电产品(除特种设备)研制及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燃料电池系统设计、组装。(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魏建军先生及韩雪娟女士间接持股合计51.32%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建军先生间接控制,依据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11)长城重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MACRJ7F52A
成立时间:2023年8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唐海锋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2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王因街道海川路69号创意大厦二层261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矿山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充电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魏建军先生及韩雪娟女士间接持股合计48.78%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建军先生间接控制,依据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长城重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12)未势能源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MA0FTC730A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09日
法定代表人:张天羽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祥和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魏建军先生及韩雪娟女士间接持股合计51.32%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建军先生间接控制,依据上市规则第6.3.3(三)的规定,未势能源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2.履约能力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内容说明
根据框架协议,本集团与魏建军先生及其关联公司在日常经营中的交易主要包括采购产品(主要包括动力电池总成、水电、模块、设备、物资及蒸汽等)、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物资、设备、零部件、蒸汽等)、采购服务(主要包括委托测试、危废物处置、物流、仓储服务、厂房工程建设、招标服务、住宿体检、技术开发服务及运营服务等)和提供服务(主要包括运输服务、车辆维修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提供租赁(主要包括场地、办公室、叉车等)、租赁(长期)(主要包括厂房、土地、设备、宿舍等)、租赁(短期)(主要包括房屋、设备、场地、车辆、宿舍、食堂等)。

根据补充协议一,本公司调整了本集团与魏建军先生及其关联公司租赁(长期)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2.定价政策
根据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一,本集团与魏建军先生及其关联公司发生的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采购服务、提供服务、租赁(长期)、租赁(短期)及提供租赁等交易的定价原则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要求,并参照本集团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正常商业条款向独立第三方采购或提供类似产品及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市场价格,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及一般商业条款而厘定:

交易类别(本集团 向魏建军先生及其 关联公司)定价原则
采购产品如该产品有政府部门公布的定价或指导价,本集团向魏 建军先生及其关联公司采购该产品将采纳政府部门公布 的定价或指导价。如该产品无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本集 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采购价格,或本集团业务部门 将根据行业标准,市场状况,以及如可行至少应参考两 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同期类似可比交易,或者至少应 参考两家独立第三方在正常交易情况下提供同期类似可 比交易的价格,并与交易方最终谈判确定采购价格。
销售产品如该产品有政府部门公布的定价或指导价,销售价格将 采纳该价格。如该产品无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本集团将 参照可比较产品的现行公平市场价格后,按符合本集团 利益的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及协商,本集团出售该产品的 价格将不会低于上述公平市场价格范围。 产品销售合同条款(包括价格、销售政策等)将不优于适 用于本集团向独立第三方销售具有可比较质量的可比较 种类产品的条款。 对于无市场可比价格的产品,其价格将由合同双方公平
 磋商后厘定。本集团会参考产品相关的历史价格,并基 于成本加公平合理利润率的原则来保证供应的产品条款 公平合理。
采购服务本集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交易价格,或本集团业务 部门参考行业标准、市场状况、本公司的营业策略,以及 如可行至少应参考两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同期类似可 比交易,或者至少应参考两家独立第三方在正常交易情 况下提供同期类似可比交易的价格,并与交易方最终谈 判确定采购价格。
提供服务本集团将参照可比较服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格后,按符 合本集团利益的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及协商,本集团提供 服务的价格将不会低于上述公平市场价格范围。
租赁本集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交易价格,或本集团业务 部门参考行业标准、市场状况、本集团的营业策略,以及 如可行至少应参考两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同期类似可 比交易,或者至少应参考两家独立第三方在正常交易情 况下提供同期类似可比交易的价格,并与魏建军先生及 其关联公司进行谈判并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提供租赁本集团将参照可比较租赁业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格后, 按符合本集团利益的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及协商,本集团 提供租赁的价格将不会低于上述公平市场价格范围。
交易将于任何时间在符合并按照上市规则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指引、规则及规定的情况下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及提高生产效率,符合本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收入或成本的比重较低,且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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