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闽能源(600163):中闽能源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63 公司简称:中闽能源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089,884.29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以上数据来源于国家能源局《2025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5-2026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三)报告期内主要行业政策 1.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025年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能发规划〔2025〕16号),对2025年度能源工作的重点任务做出部署。其中,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提出要保持非化石能源良好发展态势,积极推进第二批、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科学谋划“十五五”“沙戈荒”新能源大基地布局方案,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加大光伏治沙、光热项目建设力度,推动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在深入推进能源改革方面,提出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实现新能源由保障性收购向市场化消纳转变,并提出要深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强国家、区域/省等多层次市场协同,持续完善关键机制设计,进一步健全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推动电力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实现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基本全覆盖 。 2.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并区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保持存量项目政策衔接,稳定增量项目收益预期。 2025年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要求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全面开展连续结算运行,充分发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调节供需的关键作用,明确了各地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关键时间节点。 3.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 2025年5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定义了“绿电直连”模式,即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同时指出绿电直连项目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为目标,按照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权责对等、源荷匹配原则建设运行,公平合理承担安全责任、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 2025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360号),旨在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有力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明确到2030年,基本建立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到2035年,基本建成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首次以分类引导方式统筹新能源开发与消纳利用。 4.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 2025年3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5〕262号),总体要求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绿证市场潜力加快释放,绿证国际应用稳步推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有力支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四)2025年福建省电力行业情况 截至2025年底,福建省发电装机容量为9,788.86万千瓦,同比增长9.0%,比上年底增加 814.21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1,713.73万千瓦,火电装机4,151.33万千瓦(其中燃煤装机 3,314.91万千瓦),核电装机1,287.40万千瓦,风电装机844.04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734.39 万千瓦、储能装机57.97万千瓦。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964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239小 时。 2025年,福建省发电量完成3,747.78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4.5%,其中水电完成316.39 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8.9%;火电完成1,957.28亿千瓦时(其中燃煤发电1,710.69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1.5%;核电完成1,046.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6%;风电完成249.76亿千瓦时,同 比增长0.2%;光伏完成176.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1%。(以上数据来源于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信息网《2025年12月福建省电力供需及电网建设情况》。) (五)公司在福建省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福建省境内最早介入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的风电企业之一。公司所投资风电项目的区位优势明显、风能资源丰富,风电项目年发电量在福建省内名列前茅。截至2025年底,公司控股运营总装机规模99.93万千瓦,其中在福建省内风电装机容量83.98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54.38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9.6万千瓦),占福建省风电装机规模的9.95%;公司福建省内风电项目发电量262,109.07万千瓦时,占福建省风电发电量的10.49%。 2025年,公司压茬推进福建省内在建海上风电项目、光伏项目和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同时稳步推进老旧风场升级改造工作。公司申报的三个渔光互补项目入选2025年福建省光伏电站开发建设项目清单,装机规模达25万千瓦;顺利完成霞浦大京风电场项目并购,并加快推动闽投抽水蓄能资产注入事项,继续保持在福建省可再生能源业务领域的较强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为主营业务。截至2025年底,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9.93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装机容量94.93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65.33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9.6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装机容量3万千瓦。 公司主要通过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业务,影响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包括装机容量、风力资源和光照资源、上网电价、资金成本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7亿元,同比减少7.69%;利润总额7.55亿元,同比减少8.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2亿元,同比减少19.89%。 截至2025年末,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9.93万千瓦,报告期累计完成上网电量279,326.67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减少4.4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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