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百川能源(600681):百川能源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81 公司简称:百川能源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一)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业务,主营业务为城市管道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具销售。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燃气销售业务。目前,公司已在河北省廊坊市、张家口市、沧州市、保定市以及天津市武清区、湖北省荆州市、安徽省阜阳市、辽宁省葫芦岛市等地区进行燃气经营。公司气源主要为管道天然气,公司从中石油等上游气源方采购天然气,通过所属城镇门站后再经由管道、CNG加气站等方式向下游用户销售。 在采购定价方面,管道天然气上游气源方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 在销售价格方面,居民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定价,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目前终端天然气销售价格已基本建立起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机制。 2、燃气工程安装。公司在经营区域内为保障用户通气,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燃气设备安装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3、燃气具销售业务。公司对燃气灶、燃气壁挂炉等燃气具实施大宗采购,向开发商或用户销售燃气具,并收取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数据,2025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4,265.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1%,天然气产量2,620.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3%,连续九年增产超百亿立方米,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年天然气进口量1,764.6亿立方米,同比下降2.8%,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降至40%,处于“十四五”最低水平。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治理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5年4月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能源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2025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核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压缩供气环节,减少层层加价,降低下游用气成本。2025年9月,为提高油气管网设施利用效率,促进油气安全稳定供应,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行为,国家发改委制定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系油气管网监管领域出台的首个部门规章。 “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天然气是清洁高效的低碳能源,广泛应用于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发电、交通、化工等领域,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在能源结构调整、“双碳”目标全面推进的背景下,天然气作为新型能源体系的稳定器,将持续发挥重要作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05亿元,同比增长2.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亿元,同比下降25.6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0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176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5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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