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方大炭素(600516):方大炭素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16 公司简称:方大炭素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7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一)石墨电极 2025年以来炭素行业受市场环境、下游需求调整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运行承压,石墨电极产量、销售收入均有回落,多数企业面临经营压力。与此同时,国际地缘政治变化扰动上游供应链,影响针状焦、石油焦等原料价格,叠加“双碳”目标下的环保政策约束,炭素企业成本端压力持续加大。以石墨电极和负极材料为例,近年来国内石墨电极年产量维持在95万吨左右,全球其他地区产量约70万吨。据炭素协会统计,2025年,炭素协会会员企业石墨电极产量同比下降2.9%;负极材料虽然市场需求在增长,但产能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市场需求的增长速度,产能过剩现象凸显。同时,企业规模大小不一、数量多,缺乏核心技术壁垒,产品同质化严重。企业为抢占市场低价竞争,挤压盈利空间,制约了研发与转型投入,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中小企业仍面临较大压力,具备技术和规模优势及环保达标的的企业运行较为平稳。 (二)等静压石墨 等静压石墨主要应用于光伏硅片行业,销量主要受下游光伏电站新增装机容量的影响。近年来,国内光伏行业市场需求保持持续增长态势,产业链各环节整体扩产规模大幅提升,导致行业出现阶段性产能过剩,主产业链产品价格持续处于近期历史低位。行业整体盈利能力承压。随着国家持续完善新能源发展的顶层设计,推动产业从规模扩张向提质增效转型。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2025年全国新增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超4.3亿千瓦(其中风电1.2亿千瓦,太阳能发电3.18亿千瓦),同比增长22.0%,再创历史新高。风电、太阳能发电累计并网装机达到18.4亿千瓦,占比达到47.3%,历史性超过火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业务是石墨电极、块状炭砖、等静压石墨、核电用炭/石墨材料、石墨烯材料、炭炭复合材料及炭素制品生产用主要原料煤系针状焦、低硫煅后石油焦和煤沥青等的研制、生产与销售。公司生产的石墨电极主要应用于电弧炉炼钢、矿热炉冶炼黄磷、磨料及工业硅等行业,其中电炉炼钢需求最大;块状炭砖主要应用于钢铁冶炼、电解铝生产与石墨化生产;等静压石墨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太阳能光伏、模具加工、核能、冶金、石油化工等众多领域;核电用炭/石墨材料主要用于第四代高温气冷堆、钍基熔盐堆等中国核电领域;公司已在石墨烯材料、炭炭复合材料等方面实现了突破,在国家“双碳”经济、绿色发展的驱动下,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已成趋势,为炭素新材料的发展带来了可观的空间。 公司现拥有炭素制品生产基地,原料研发生产基地、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等,地理布局合理,实现了资源共享、集中研发、优势互补、产业一体化、统筹营销的产业格局。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深度优化产品性能,提高高端产品差异化竞争力,稳固开拓石墨电极高端市场,重点抓住各类炭砖市场、特种石墨、核电用炭/石墨材料等产品市场需求变化寻求增量,实现公司产品效益最大化。公司现已发展成为世界前列的优质炭素制品生产供应基地,涉核炭材料科研生产基地。 产品畅销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远销世界五大洲60多个国家和地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生产炭素制品19.24万吨,同比增加0.60%;销量炭素制品19.58万吨,同比减少2.24%;实现营业收入35.27亿元,同比降低8.92%;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04.22万元,同比降低49.98%,降幅收窄;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04.3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1.17亿元,资产负债率14.8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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