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方大炭素(600516):方大炭素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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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29日 21:16:2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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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方大炭素: 方大炭素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3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
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
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
保是否
有反担
保 | |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10,000.00万元 | 5,000.00万元 | 不适用:本次
为年度担保
预计 | 是 |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万元 | 5,000.00万元 | 不适用:本次
为年度担保
预计 | 否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万元 | 2,000.00万元 | 不适用:本次
为年度担保
预计 | 是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
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万元 | 0.00万元 | 不适用:本次
为年度担保
预计 | 是 |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10,000.00万元 | 0.00万元 | 不适用:本次
为年度担保
预计 | 是 | | 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
公司 | 10,000.00万元 | 5,000.00万元 | 不适用:本次
为年度担保
预计 | 是 |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10,000.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6.83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方大炭素或者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并进行授权的议案》。为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炭材)、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炭素)、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炭素)、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河矿业)、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眉山蓉光)、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喜科墨)在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子公司成都炭材、抚顺炭素、莱河矿业、眉山蓉光及方大喜科墨分别以其自有资产为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担保
方 | 被担
保方 | 担保方
持股比
例 | 被担保
方最近
一期资
产负债
率(%) | 截至目前担保
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
度 | 担保
额度
占上
市公
司最
近一
期净
资产
比例
(%) | 担保预计有效
期 | 是否
关联
担保 | 是否
有反
担保 | | 一、对控股子公司 | | | | | | | | | |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 | | | | | | | | | | 方大
炭素 | 眉山
蓉光 | 间接持
股60% | 93.53 | 5,000.00万元 | 10,000.00万元 | 0.62 | 自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 | 否 | 是 |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 | | | | | | | | | | 方大
炭素 | 成都
炭材 | 直接持
股
89.20%
,间接
持 股
0.90% | 13.72 | 5,000.00万元 | 10,000.00万元 | 0.62 | 自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 | 否 | 是 | | 方大
炭素 | 合肥
炭素 | 直接持
股
99.99%
,间接
持 股
0.01% | 36.44 | 5,000.00万元 | 10,000.00万元 | 0.62 | 自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 | 否 | 否 | | 方大
炭素 | 抚顺
炭素 | 直接持
股
65.54% | 9.06 | 2,000.00万元 | 10,000.00万元 | 0.62 | 自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 | 否 | 是 | | 方大
炭素 | 莱河
矿业 | 直接持
股98% | 1.57 | 0 | 10,000.00万元 | 0.62 | 自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 | 否 | 是 | | 方大
炭素 | 方大
喜科
墨 | 直接持
股65% | 13.97 | 0 | 10,000.00万元 | 0.62 | 自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 | 否 | 是 |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额度内可以循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不能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各类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协议)、资产抵押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
人类型 | 被担保人名
称 | 被担保人类
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人 | 成都炭材 | 控股子公司 | 方 大 炭 素 89.20%
全资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0.9% | 9151011276538953XM | | 法人 | 合肥炭素 | 全资子公司 | 方 大 炭 素 99.99%
控股子公司成都方大炭素研究院有限公司
0.01% | 91340100149231501U | | 法人 | 抚顺炭素 | 控股子公司 | 方 大 炭 素 65.54%
抚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4.46% | 912104007387538502 | | 法人 | 莱河矿业 | 控股子公司 | 方 大 炭 素 98%
抚顺新抚钢有限责任公司2% | 912104237527581052 | | 法人 | 眉山蓉光 | 控股子公司 | 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99.99%
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0.01% | 91511400MA6BDTU335 | | 法人 | 方大喜科墨 | 控股子公司 | 方 大 炭 素 65%
日铁化学材料株式会社35% | 91320300069491020W |
| 被担保人名
称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 | | | | | | | |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 | |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成都炭材 | 181,546.21 | 24,189.12 | 157,357.09 | 26,704.62 | 925.54 | 183,666.27 | 25,199.81 | 158,466.45 | 35,508.88 | 2,034.90 | | 合肥炭素 | 69,896.79 | 23,573.45 | 46,323.34 | 18,190.95 | -640.74 | 74,889.96 | 27,287.64 | 47,602.31 | 24,075.18 | 654.50 | | 抚顺炭素 | 116,029.14 | 11,245.96 | 104,783.18 | 18,636.50 | -2,043.00 | 112,012.01 | 10,146.53 | 101,865.49 | 24,255.87 | -4,960.70 | | 莱河矿业 | 96,932.94 | 1,469.51 | 95,463.43 | 1,868.51 | 200.55 | 96,637.48 | 1,513.46 | 95,124.02 | 1,999.05 | -138.87 | | 眉山蓉光 | 139,332.42 | 132,079.91 | 7,252.51 | 34,718.11 | -453.96 | 143,815.02 | 134,514.40 | 9,300.62 | 49,026.77 | 1,594.15 | | 方大喜科墨 | 34,812.98 | 2,703.89 | 32,109.09 | 16,131.34 | -4,430.75 | 32,998.44 | 2,898.58 | 30,099.87 | 25,388.54 | -6,364.42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方式、期限、金额及反担保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对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能有效监控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3%;其中:
公司与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互保额度为5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提供反担保的40,000.00万元包含在上述互保额度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0%。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6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17,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2%。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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