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清越科技(688496):清越科技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23:25:49 中财网
原标题:清越科技:清越科技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6 4 30
年 月 日开市起复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停复牌类型停牌起始日停牌 期间停牌终止日复牌日
688496清越科技A股 停牌2026/4/29全天2026/4/292026/4/30
? 停牌日期为2026年4月29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6年4月30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清越,实施后A股扩位简称为ST清越科技

?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5.2条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意投资风险。

第一节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简称由“清越科技”变更为“ST清越”;扩位简称由“清越科技”变更为“ST清越科技”;
(二)证券代码仍为“688496”;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26年4月30日。

第二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德皓内字[2026]000001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1条2026 4 28 1 4 29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年 月 日停牌 天, 月 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50
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 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5.2条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意投资风险。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针对上述导致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将同管理层积极跟进立案调查进展,尽快降低上述事项带给公司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内容、实质和操作规范要求,增强合规意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控制风险隐患,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公司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审计报告意见中涉及事项的影响,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12.9.712.9.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因第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控有效运行,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持续优化内控,满足条件后,及时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3
、公司后续将持续以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前提,继续以积极的态度做好现有业务的经营管理和精心规划好未来的发展方向,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清越科技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第五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上海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726888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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