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68853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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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29日 00:02:5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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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上声电子: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
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
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声电子”、“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
上声电子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允、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必要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也不会因为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审议事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
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
计金额 | 占同类
业务
比例
(%) | 本年年初至
披露日与关
联人累计已
发生的交易
金额 | 上年
实际
发生
金额 | 占同类
业务
比例
(%) | 本次预计金额与
上年实际发生金
额差异较大的原
因 |
| 向关联人租
赁生产办公
用房 | 苏州和盛实业有
限公司 | 850 | 77.41 | 145.11 | 709.39 | 83.28 | / |
| | 苏州相高新资产
经营管理有限公
司 | 248 | 22.59 | 62.70 | 142.41 | 16.72 | 本期新增办公租
赁 |
| 向关联人购
买动力 | 江苏索美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 200 | 100 | 15.70 | 83.92 | 100 | 上一年度有建设
期,本年度为完
整年度 |
| 向关联人购
买原材料 | 苏州萃为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 | - | 100 | / |
| 合计 | / | 2,298 | / | 223.51 | 935.72 | / | /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
计金额 | 上年(前次)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人
租赁
生产用房 | 苏州和盛实业有限公
司 | 850 | 709.39 | / |
| | 苏州相高新资产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50 | 142.41 | / |
向关联人 江苏索美能源科技有 上一年度有建设期,使用
160 83.92
购买动力 限公司 不足一年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苏州和盛实业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苏州和盛实业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076100329X0 | |
| 法定代表人 | 费国平 | |
| 注册资本 | 1,052.56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 | 2004年6月23日 | |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聚峰路8号 | |
| 主要办公地点 | 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聚峰路8号 | |
| 经营范围 | 生产五金件及其加工表面处理的相关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自有厂房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苏州上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
苏州市相城区无线电元件一厂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 |
| 主要财务数据(人民币
元)(未经审计)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
| | 总资产 | 38,278,779.90 |
| | 净资产 | 14,206,980.55 |
| | 营业收入 | 9,358,952.47 |
| | 净利润 | -253,960.58 |
2、苏州相高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苏州相高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7794588466X |
| 法定代表人 | 严春峰 |
| 注册资本 | 20,200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2006-10-27 |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959号720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959号720室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
场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
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财务咨
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苏州相城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 |
| 主要财务数据(人民币元)
(未经审计)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
| | 总资产 | 10,909,708,506.62 |
| | 净资产 | 492,874,181.63 |
| | 营业收入 | 152,835,891.93 |
| | 净利润 | -95,202,575.65 |
3、江苏索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江苏索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5MA27DPT86Q |
| 法定代表人 | 陆翰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2021-11-11 |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科技产业园横四路168号 |
| 主要办公地点 | 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科技产业园横四路168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
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
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
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
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
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销售代理;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
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市政设施管理; |
| | 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工业机
器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合同能
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苏州事达同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 |
| 主要财务数据(人民币元)
(未经审计)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
| | 总资产 | 10,923,848.88 |
| | 净资产 | 10,980,136.69 |
| | 营业收入 | 1,576,646.98 |
| | 净利润 | 494,873.98 |
4、苏州萃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苏州萃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1MA20Y42L1U |
| 法定代表人 | 李国文 |
| 注册资本 | 552.7778万元人民币 |
| 成立日期 | 2021-11-11 |
| 注册地址 | 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浦江路280号 |
| 主要办公地点 | 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浦江路280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家庭
消费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眼镜制造;光学玻璃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
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高性
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眼镜零售;汽车及零配件批发;
汽车零配件零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
出口;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江苏集萃智能液晶科技有限公司持有27.1357%股权。常熟
工萃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8.09045%%股权。
苏州君子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5.37688%股
权。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4.4815%股权。李国
文持有13.1567%股权。常熟文萃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11.75879%股权。 |
| 主要财务数据(人民币元)
(数据取自苏州方本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方会
审字(2026)第3012号审计报
告)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
| | 总资产 | 15,812,054.38 |
| | 净资产 | 11,800,977.17 |
| | 营业收入 | 7,771,895.42 |
| | 净利润 | -1,771,890.48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苏州和盛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苏州上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苏州市相城区无线电元件一厂有限公司均是
上声电子的股东;苏州相高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徐伟新担任
上声电子的董事,且相关房屋的产权方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亦是
上声电子的股东。
上声电子董事陆建新间接控制江苏索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担任江苏索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且陆建新儿子陆翰担任江苏索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上声电子副总经理顾敏莉担任苏州萃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为智能”)董事,且
上声电子持有萃为智能14.4815%股权。前述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公司、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苏州延龙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龙电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承租苏州和盛实业有限公司的生产用房约12,000平方米;
上声电子因生产经营需要,承租苏州相高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生产用房约4,600平方米;智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声科技”)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科上声(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上声”)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经营办公所需租赁苏州相高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办公用房分别为745平方米和918平方米,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2)为降低公司的电力费用,响应绿色低碳及能源结构转型的发展需求,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公司厂区屋顶资源,补充公司生产运营对电力的需求,公司与江苏索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合作协议,由江苏索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在公司建筑物屋顶建设、运营总容量为3.2MW的光伏发电系统项目,项目已投入运营。协议约定项目所发电能由公司优先使用并支付相应市场公允的电费,如有剩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电能的电费收入由江苏索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享有。
(3)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为丰富上下游产业链布局,公司于2025年4月股权投资了萃为智能。萃为智能是专注于
智能汽车零部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智能液晶调光产品、智能玻璃等领域拥有
创新技术。根据投资约定,公司在开发、生产车载新型液晶流媒体后视镜时,将向萃为智能采购智能调光组件。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后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交易金额按约定结算。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
上声电子、延龙电子、智声科技和中科上声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与日常办公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声电子、延龙电子、智声科技和中科上声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已决议通过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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