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002872):补充确认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01:32:55 中财网
原标题:ST天圣: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6-015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或“公司”)因控股股东刘群职务侵占和挪用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和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相关事项,2017年度、2018年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关于对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由于控股股东刘群职务侵占和挪用行为等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根据该决定书,控股股东刘群利用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在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期间,以虚增款项及费用等方式将公司资金9,182.4926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在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期间,以缴纳保证3,325
金、虚增款项等方式挪用公司资金 万元借贷给他人。以上金额合计
12,507.4926万元(其中360万元已归还)。上述职务侵占和挪用行为已构成关联交易和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刑事裁定书>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2024)渝刑终30号】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根据本次终审裁定,公司控股股东刘群在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期间,以虚增款项及费用等方式将公司资金9,182.4926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在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期间,以缴纳保证金、虚增款项等方式挪用公司资金3,325万元。刘群先生侵占和挪用公司的资金共计12,507.4926万元。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4号)。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天圣制药出资设立重庆泰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泓公司”)并控制其经营管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规定,泰泓公司应纳入天圣制药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但未披露。重庆吾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新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由刘群实际控制,系天圣制药关联法人但未披露。2017年和2018年,天圣制药未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481,025,946.65元和48,631,061.00元,分别占当期期末净资产的15.08%和1.49%。其中,天圣制药上市后:截至2017年7月24日,其未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28,521,817.60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且金额超过3000万元。天圣制药对上述关联交易,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截至2021年4月8日,刘群先生占用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全部偿还完毕。

本次公司对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先生占用公司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补充确认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先生占用公司的资金共计12,507.4926万元。

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向刘群先生收取资金占用利息共计1,551.27万元,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对2017年度、2018年度与关联方重庆吾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吾想装饰”)、重庆新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装饰”)、重庆恒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社房地产”)、重庆天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佑生态”)、重庆长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龙实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补充确认:
(1)2017年度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 关联往来情况

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
支付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22,940,000.00
收到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1,779,008.00
支付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31,000,000.00
支付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1,300,000.00
收到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1,300,000.00
2 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
购买商品、接 受劳务1,322,300.00
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216,045,000.00
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3,000,000.00
购买商品、接 受劳务1,820,153.05
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19,485.60
购买商品、接 受劳务200,000,000.00
(2)2018年度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 关联往来情况

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
支付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1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1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1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2,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700,000.00
2 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
购买商品、接 受劳务15,231,061.00
购买商品、提 供劳务700,000.00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重庆吾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吾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774860821A
成立日期2005年05月24日
法定代表人罗希希
注册资本50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重庆市经开区玉马路8号科技创业中心融英楼3楼3号
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设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 可范围内从事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均不含危险化 学品);计算机软硬件、安防产品、楼宇自动化产品的设计、开 发、销售及服务;网站设计;商品信息咨询;销售办公设备及耗 材、电脑及配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器材(不含 无线电发射和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办公家具、文体用品、工艺美 术品、仪器仪表、电线电缆、普通机电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罗希希持股99.60%,郑世群持股0.40%。
2、关联关系说明:吾想装饰原为公司控股股东刘群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

3、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吾想装饰总资产为9,671.07万元,净资产为5,564.61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190.74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吾想装饰总资产为9,670.47万元,净资产为5,562.6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98.03万元。

4、经核查,吾想装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重庆天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天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09120581X1
成立日期2014年01月28日
法定代表人林华富
注册资本39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古路镇银花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态农业开发;观光农业开发;种植、销售:花卉、绿 化植物(以上两项不含种子生产、经营)、水果、蔬菜;养殖、销 售:水产品(不含国家保护种类);加工:农产品(国家有专项规 定的除外);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长龙实业持股7.69%,杨万容等12位自然人合计持股92.31%。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先生持有长龙实业90%的股权,长龙实业持有天佑生态7.69%的股权。天佑生态系受刘群重大影响的企业。

3、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佑生态总资产为3,159.83万元,净资产为-111.1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5.53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天佑生态总资产为3,157.06万元,净资产为-117.8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77万元。

4、经核查,天佑生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重庆恒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恒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078837767F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09日
法定代表人程炳福
注册资本1442.62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39号(恒宇天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长龙实业持股100%。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先生持有长龙实业90%的股权,长龙实业持有恒社房地产10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恒社房地产为公司关联法人。

3、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恒社房地产总资产为
14,498.38万元,净资产为-1,594.38万元;营业收入3,917.97万元,净利润为659.19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恒社房地产总资产为14,512.40万元,净资产为-1,585.71万元,营业收入25.43万元,净利润8.66万元。

4、经核查,恒社房地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重庆长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长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709449796U
成立日期2001年09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程炳福
注册资本41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园区石盘河片区B09-1/02号地块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按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和范围从事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农作物种植;绿化植物、观赏性植物种植;计算机软硬件开 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农业项目开发;农产品收购、销售;房屋销 售;房屋租赁;食品生产及经营(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
 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刘群持股90%,邓小军持股10%。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先生持有长龙实业9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长龙实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3、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龙实业总资产为38,002.95万元,净资产为1,799.17万元;营业收入26.86万元,净利润为-395.40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长龙实业总资产为38,523.39万元,净资产为1,717.61万元,营业收入6.26万元,净利润-81.57万元。

4、经核查,长龙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重庆新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新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47842215801
成立日期1996年1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黄志香
注册资本110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重庆市开州区浦里工业新区赵家组团轻工食品产业园1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从事建设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装饰工程安装、机电安装、净化工程安装 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重庆汇龙空调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持股100%。
2、关联关系说明:新北装饰原为公司控股股东刘群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

3、经核查,新北装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刘群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4,590,532股,占公司总股本32.89%,刘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爽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4,598,032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32.89%,刘群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刘群先生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经核查,刘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本次公司补充确认的2017年度、2018年度与关联方吾想装饰、新北装饰、恒社房地产、天佑生态、长龙实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系结合当时市场价格,由各方协商确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先生占用公司的资金共计12,507.4926万元。

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向刘群先生收取资金占用利息共计1,551.27万元,价格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2017 2018
、本次公司补充确认 年度、 年度与关联方吾想装饰、新北装饰、
恒社房地产、天佑生态、长龙实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系结合当时市场价格,由各方协商确定。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未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2、本次公司补充确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先生占用公司资金的关联交易所涉资金共计12,507.4926万元,截至2021年4月8日,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全部偿还完毕。因控股股东刘群先生占用公司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自2019年6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刘群占用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而触发的其他风险警示,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1、本次公司补充确认2017年度、2018年度与关联方吾想装饰、新北装饰、恒社房地产、天佑生态、长龙实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当时实际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系结合当时市场价格,由各方协商确定。就本次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事项,公司应予以高度重视,后续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防范及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
、公司本次补充确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先生占用公司资金的关联交易所涉资金共计12,507.4926万元,公司已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刘群先生收取资金占用利息共计1,551.27万元,价格公允、合理。

截至2021年4月8日,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全部偿还完毕。就本次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应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杜绝资金占用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刘群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无偿提供担保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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