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000926):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01:28:06 中财网
原标题:福星股份:关于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6-008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1、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 容实际发生 金额预计金 额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业务 比例实际发生额与 预计金额差异
接受关联 人提供的 劳务惠之美 集团物业管理等 服务13,648.540100.00%13,648.54
2025年度,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公司”)与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之美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13,648.54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现对2025年度实际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预计金额13,648.54万元予以追加确认。

2、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诚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东西湖区银湖科技产业开发园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票务代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软件开发,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停车场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安防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劳务派遣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惠之美集团资产总额为62,364万元,负债总额为58,071.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292.7万元。2025年度,惠之美集团营业收入55,687.2万元,实现净利润2,255.6万元。(上述数据为惠之美集团单体报表数,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2025年,我国房地产市场仍处于筑底阶段,为保障生产经营稳定,推动降本增效工作,坚持存量资源盘活,公司借鉴头部房企存量资产运作模式,相关下属子公司与惠之美集团的物业管理服务,特别是资产处置交易关系更加广泛紧密。

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惠之美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按公司关联方进行管理,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惠之美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交易,按关联方交易履行公司审议表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公司与惠之美集团的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存在部分遗漏,公司未及时识别,导致未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4、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惠之美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其定价机制和定价依据是在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公司自身成本水平和市场价格环境,通过双方平等、友好、公正的协商而确定的。定价过程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以确保所确定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同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和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要求。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对上述追认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审议,出席会议的8名董事(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在审议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过程中,在对公司与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集团”)、湖北福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生物”)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3名关联董事谭少群先生、冯东兴先生、冯俊秀先生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与惠之美集团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出席会议的8名董事(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 容关联交易定价 原则合同签订金额 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 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 额
向关联人 提供商品福星集团电、蒸汽市场定价60.0013.7058.65
 福星生物电、蒸汽市场定价2,000.00499.27612.02
 惠之美集团 (列入关联 方管理)车位租金市场定价600.000595.67
接受关联 人提供的 劳务惠之美集团 (列入关联 方管理)物业管理等 服务在遵循市场定 价的基础上协 商确定2,900.0075.419,052.88
关联方资 金拆借惠之美集团 (列入关联 方管理)资金拆借在遵循市场定 价的基础上协 商确定004,000.00
合计  5,560.00588.3814,319.22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 内容实际发生 金额预计金 额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 与预计金额 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 人提供 商品福星集 团电、蒸汽58.6510.000.41%486.50%2025年4月29日 披露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预 计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
 福星生 物电、蒸汽612.02510.004.29%20.00% 
 惠之美 集团(列 入关联 方管理)车位租金595.6704.17%- 
接受关 联人提 供的劳 务惠之美 集团(列 入关联 方管理)物业管理 等服务9,052.88063.13%- 
关联方 资金拆 借惠之美 集团(列 入关联 方管理)资金拆借4,000.00028.01%- 
合计-14,319.22520.00100.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2025年福星生物 产品产量增加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2025年福星生物 产品产量增加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少群
70,000
注册资本: 万元
住所: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大道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福星集团(控股股东)资产总额为272,978万元,负债总额为41,97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31,001万元。20251,142 -2,326
年度,福星集团营业收入 万元,实现净利润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湖北福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惠雯
注册资本:9,284.8万元
住所: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18号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生产;饮料生产;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技术进出口;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福星生物资产总额为29,038万元,负债总额为4,95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4,088万元。2025年度,福星生物营业收入6,138万元,实现净利润1,04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惠之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关联方介绍。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条款
福星集团本公司控股股东6.3.3条
福星生物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6.3.3条
惠之美集团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关联关系说明6.3.3条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福星集团、福星生物和惠之美集团近年来经营业绩稳定,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电和蒸汽的销售、接受物业管理等服务。关联交易定价是在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成本水平,通过平等协商确定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将由进行交易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必要和正常的,其交易价格的确定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制定,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追认2025年度与惠之美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实际交易时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3、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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