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000925):预计2026年度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1)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2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年度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 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公司为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该担保总额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86%;2、未来十二个月,公司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该担保总额度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80%。 3、前述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后续将根据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的业务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审慎决定是否实施担保。一旦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公司将严格依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一)关联担保情况 鉴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霁林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霁林进出口”)在业务发展中的相互需求和协同效应,公司拟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建立互保关系。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公告日,博众数智持有公司4.06%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第6.3.3条”款规定,结合博众数智的历史沿革、业务延续以及谨慎性原则,认定博众数智为公司关联法人。霁林进出口为博众数智全资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亦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博众数智将放弃在股东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经股东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即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通过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此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该期间,均视为有效。 二、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1、“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被担保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2、“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担保额度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比例; 3、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12、相关或有事项: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2026年新增担保事项签署任何正式协议。 前述计划新增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初步预估的拟提供担保额度,该预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具体条款,将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贷款银行等相关机构在上述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以上担保额度是与被担保方债权人初步协商后提出的建议额度,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被担保方拟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反担保安排: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申请贷款提供了责任担保,博众数智为公司上述担保亦提供了反担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公司继续为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博众数智出具《反担保函》,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实施方式:采用“一笔一签”方式,依据具体签订的保证合同作为担保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具体保证金额以相关机构核对的担保为准。 4、担保额度适用范围:本担保额度可用于被担保人对外融资、支付义务等各类负债类业务。 6、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被授权人具体负责与相关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审议。 即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通过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之后至下一年度股东会之前,可在此额度内为相关公司提供担保,在此期间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该期间,均视为有效。 六、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上述预计的关联担保不涉及其他相关安排。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的互保额度事项,系为满足公司与关联方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旨在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该关联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董事会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旨在促进产业上下游的协同发展,满足公司及博众数智及其子公司霁林进出口的持续发展需求。公司与博众数智及其子公司霁林进出口实施互保,既加强了产业链内部的业务联系,又为各方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该关联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规定。 董事会同意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十、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博众数智及其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众合科技预计2026年度为博众数智及其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34,472.5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1.81%;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116,417.9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5.65%;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34,300.00万元人民币,占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4.2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十二、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财通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博众数智及其全资子公司霁林进出口提供互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