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能特科技(002102):子公司能特公司与石首能特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01:43:45 中财网
原标题:能特科技:关于子公司能特公司与石首能特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能特公司与石首能特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能特公司与石首能特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塑米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能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均需经股东会审议。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累计为319,396万元,占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07,632.99万元的103.82%,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能特公司与石首能特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控股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能特”)在2025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根据能特公司和石首能特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能特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以下简称“荆州农行”)申请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出口押汇、信用证、保函、信保融资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方式等最终以荆州农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石首能特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能特公司拟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银海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银海支行”)申请不超过1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方式等最终以湖北银行银海支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能特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不超过6,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方式等最终以华夏银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能特公司拟向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支行(以下简称“荆州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三年(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方式等最终以荆州农商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能特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方式等最终以光大银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石首能特拟向华夏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方式等最终以华夏银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石首能特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能特公司、石首能特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全权代表能特公司、石首能特与授信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和能特公司、石首能特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5月31日
2、住 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18号
3、法定代表人:张光忠
4、注册资本:22,000万元
5、经营范围:非国家禁止类、限制类新型医药中间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工程塑料、塑料合金的生产、加工、销售;非国家禁止无污染的其它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经营(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能特公司100%的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能特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能特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414,122.49401,311.09
负债总额181,419.07167,307.1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9,322.74109,173.10
流动负债总额157,216.53142,735.21
净资产232,703.43234,003.97
项目2025年1-12月(经审计)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16,228.6635,294.73
利润总额67,212.731,184.90
净利润66,991.261,302.34
(二)公司名称: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7月31日
2、住 所:石首市楚天大道188号
3、法定代表人:张光忠
4、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持有67%股权,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

7、与本公司关系:石首能特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石首能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81,778.4380,606.45
负债总额23,488.1320,410.3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00.001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23,461.0120,385.05
净资产58,290.2960,196.06
项目2025年1-12月(经审计)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1,209.3720,828.53
利润总额2,438.541,903.97
净利润2,255.651,905.77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石首能特为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向荆州农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25,000万元。

3、担保期限:风险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荆州农商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向湖北银行银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13,000万元。

3、担保期限:风险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湖北银行银海支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6,500万元。

3、担保期限:风险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华夏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向荆州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

3、担保期限:风险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荆州农商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

3
、担保期限:风险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光大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六)公司为子公司石首能特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

3、担保期限:风险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华夏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石首能特资信良好,现金流正常,偿债能力较强,且本次融资担保是因年度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为了满足上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能特公司、石首能特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能特公司、石首能特的业务发展,确保其持续稳健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89,396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11,000万元,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为56,896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1,50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07,632.99万元的94.07%。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能特公司与石首能特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塑米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能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均需经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生效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累计为319,396万元,占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07,632.99万元的103.82%。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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