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华鹏(603021):山东华鹏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4:58:50 中财网
原标题:ST华鹏:山东华鹏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21 公司简称:ST华鹏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中的第四项。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547,697,438.09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7,697,438.09元,截止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49,233,795.10元。

鉴于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547,697,438.09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研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为: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的分配,不进行股票股利的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ST华鹏603021山东华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介保海孙冬冬
联系地址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
电话0631-73794960631-7379496
传真--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我国日用玻璃行业整体承压运行,呈现“生产回落、营收下滑、库存上升、亏损面扩大”的发展态势。出口整体呈现“量增价跌”特征,低价走量格局未根本改变,国际市场议价能力偏弱。

1、行业总体产量规模下降。

2、全行业营业收入下降,利润增长,三分之一企业亏损。

3、产成品存货(库存)在高位基础上继续增长,但增速放缓。

4、行业出口额小幅下降,但韧性较强。

5、生产成本基本持平,利润率上升。

6、有效市场需求不足、行业技术进步,压缩瓶罐总量需求。

7、玻璃瓶罐行业固定资产规模平稳增长、理性复苏。

公司是国内日用玻璃行业的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玻璃器皿产品和玻璃瓶罐产品,下设石岛玻璃、安庆华鹏等子公司,现拥有日用玻璃制品生产能力约25万吨。公司设备装备和技术研发水平位居行业前列,玻璃器皿产品主要以玻璃高脚杯为主,包括采用二次成型工艺生产的无铅水晶玻璃高脚杯、封焊拉伸高档玻璃高脚杯,形成了种类齐全、造型功能相得益彰的产品格局。产品行销全国并销往韩国、日本、美国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渠道包括麦德龙、沃尔玛、家乐福等国际连锁超市企业。公司玻璃瓶罐产品直接面向酒类、食品、饮料、药品等生产企业进行销售。公司的玻璃瓶罐按用途分为酒水饮料瓶、食品调味品瓶,以及医药包装瓶等三大类十几个品种,拥有国内领先的瓶罐轻量化技术和高档特型瓶制造技术,为中粮长城、鲁花、张裕、石库门等知名企业所用,公司产品深受广大用户、经销商和消费者的高度青睐和好评。

公司拥有著名商标“石岛”和高端子品牌“弗罗萨”,产品销量和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先后获得过“中国玻璃高脚杯王牌企业”“中国轻工业日用玻璃行业十强企业”“中国包装百强企业”“中国驰名商标”“山东名牌”“行业名优产品”“旅游商品十佳品牌”“山东省著名商标”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2024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3年
总资产1,492,176,407.591,633,904,584.61-8.671,840,779,59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167,376,952.3955,100,273.41-403.77202,174,548.08
营业收入357,727,729.97411,848,523.90-13.14543,097,919.90
利润总额-224,468,428.65-149,206,846.63-50.44-276,146,897.09
扣除与主营业务 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收入后的营 业收入353,987,057.71400,941,515.52-11.71533,414,419.90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222,477,225.80-147,074,274.67-51.27-291,533,736.09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221,940,427.00-158,920,707.22-39.65-259,624,356.48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39,744,745.3545,143,231.02-11.9629,139,594.51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不适用-114.33不适用-83.79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70-0.46-52.17-0.91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70-0.46-52.17-0.91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91,488,159.4689,829,797.1189,557,206.9186,852,566.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7,381,517.10-32,092,522.28-36,573,244.32-126,429,94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27,374,763.64-32,299,233.96-36,729,767.73-125,536,661.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2,368,594.99-1,910,755.03-36,729,767.7366,016,673.1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0,38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0,18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 增减期末持股 数量比例 (%)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 司077,853,05624.330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山东省绿色资本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052,727,08016.480 国有法 人
张涛7,571,3208,100,7002.530 境内自 然人
李雯佳5,200,3805,200,3801.630 境内自 然人
李建辉4,715,9604,715,9601.470 境内自 然人
张凯锋2,863,1002,863,1000.890 境内自 然人
付磊1,117,5502,855,3500.890 境内自 然人
上海财通-中信证券 -财通资产-磁峰·富 盈定增1号特定多个 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369,4002,238,3010.700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付勇1,190,0002,080,0000.650 境内自 然人
新余高新区易股鼎源 企业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2,039,9002,039,9000.640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上下将坚定不移聚焦主业,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全面夯实发展基础,扎实推进各项战略任务,切实提升整体运营质量与风险抵御能力,为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772.77万元,同比下降13.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47.72万元,同比下降51.2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二)款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情形。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