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60116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5:26:12 中财网
原标题:天风证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的要求,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如下:
一、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
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17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5年度,大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
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
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
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类型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
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
了审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
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
质量和连续性,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历年均听取了大信关于年度审计
报告总体情况,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相关报告在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的实
际情况发表意见。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
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

通过对大信在年报审计期间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大信
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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