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重(601106):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2025年,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其他 相关规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众华2025年度执业履职情况开展 专项评估,现将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众华始创于1985年,1993年取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许可证,是国内首批获批证券业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首 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 众华已取得由上海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31000003),是全国首批获准从事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备军 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截至2025年末,众华拥有合伙人76名、注册会计师343名。 2025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52,237.7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775.7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83家,主要覆盖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具备与公司所在行业相匹配的专 业审计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 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众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 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1.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众华的执业资格、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6年3月26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听取了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工作安排及 进展情况》汇报,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配置、审计 重点、当前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3.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前期通过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 计师开展工作沟通,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 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 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职责。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众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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