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重(601106):公告2026-017(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6:26:10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一重:公告2026-017(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6-017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并构成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一重或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一重集团)控股的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本次交易需要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中国一重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中国一
重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专业优势和金融资源优势,能够
拓宽中国一重的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
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属于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
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
使用成本,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
订了为期两年的《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
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其他金融服务。目前,该协
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两年《金融服务协议》。

由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故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越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9MA1CDH453H
金融许可证编码:L0280H223010001
住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
广场20楼(秀月街178号)A307-53室。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
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
成员单位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
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3日
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由于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控股股东一重集团的控股子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关联方。

(三)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776,072.77
万元,所有者权益105,714.05万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本外
币合计667,482.09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258.26
万元,利润总额88.40万元,净利润563.48万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及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1.双方本着依法合规、风险可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
的原则进行金融业务合作,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并
且符合相关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定。

2.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包括合并范围内的权属子公司,
下同)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二)金融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1)中国一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不低于中国
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合
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
同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
款所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2)资金存放类预计交易额:每日余额不超过本外币
2.综合授信服务
(1)财务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
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
政策,全力支持中国一重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

(2)财务公司向中国一重提供的贷款利率由双方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现行颁布之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
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提供的同期
同档次贷款之利率。

(3)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中国
一重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本外币80亿元。用途包括但
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3.结算服务
(1)财务公司根据中国一重指令协助中国一重实现交
易款项的收付,以及与结算相关的其他辅助业务。

(2)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
用由双方约定,并不高于国内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
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4.其他金融服务
(1)财务公司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
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中国一重提供的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其
他金融服务。

(2)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国
内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1.财务公司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
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中国一重支付需求;严格按照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
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财务公司在为中国一重提供存款和相关结算业务时,
有义务保证中国一重在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
财务公司因各种原因不能支付中国一重的存款,中国一重
权从财务公司已经提供给中国一重的贷款中抵扣同等数额
的款项,同时,中国一重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如因财务公
司过错导致中国一重的存款、结算资金等出现损失,财务公
司应全额赔偿中国一重的损失,且中国一重有权利单方终止
本协议,若财务公司无法全额偿还中国一重的损失金额,则
其差额部分中国一重有权从财务公司已经提供给中国一重
的贷款中抵扣。如有不足,应另行赔偿。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以下事项完成日较晚的
日期为协议生效日:
1.本协议的签订构成中国一重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
中国一重须按其《公司章程》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
的批准。

2.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
(五)附则
本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起两年,有效期满后需视中国一
重的审批情况决定本协议的终止或延续。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一重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中国一重
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专业优势和金融资源优势,能够拓
中国一重的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
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属于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
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同意,关联董
事张文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通过。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
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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