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力特(688333):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汇报如下: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锋革先生、孙栋先生、徐亚东先生三名独立董事担任,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锋革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8次会议。就审议的每一项议案,各位委员均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相关事项的情况进行判断,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每项议案均表决通过。具体如下:
2025年,公司积极响应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由公司审计委员会承担原监事会职责,并同步修订、完善了《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信永中和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协调经营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在提高公司审计的质量和效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挥专门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督查公司相关部门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六)对公司其他事项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和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王锋革、孙栋、徐亚东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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