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制药(002198):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引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戴儒荣先生、独立董事徐驰先生、非独立董事曹邦俊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戴儒荣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认为众华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独立、客观的审计服务,基本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项目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总结。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本职工作,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听取管理层经营情况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其中审计委员会委员徐驰对该项议案投反对票。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内部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并督促公司内控管理部门全面完善内控运行机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管理层、内审部门等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各方工作中的诉求和问题进行协调,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确保年度审计工作高效开展。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职能,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为董事会建言献策,协助董事会做好科学决策,促进公司合规、稳定、健康发展。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以下无正文,为《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戴儒荣: 徐驰: 曹邦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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