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麟杰(00248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审亚太共有合伙人88人,共有注册会计师503人,其中230余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业务规模 中审亚太2025年度收入总额77,870.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75,128.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85.26万元。 2025年审计上市公司客户44家,审计收费5,851.01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 3.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累计9,490.14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4.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林生、质量控制复核人董孟渊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公司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莘延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1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情况说明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聘任中审亚太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中兴财光华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开展审计工作,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相关专项报告或说明。 在审计执行过程中,中审亚太审计团队严格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确定了贴合公司经营特点的审计重点和风险应对措施,对公司财务核算、内部控制执行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计核查。 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报告。 审计期间,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听取了中审亚太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6年4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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