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天化(00091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

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7:53:48 中财网
原标题:泸天化: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6-028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具体内容对比如下。


原条目原条款内容修改后条 目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第一条为健全法人治理机制、规 范和完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公 司董事会议事的规范运作水平 和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四川泸 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 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一条为健全法人治理机制、规 范和完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公 司董事会议事的规范运作水平 和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四川泸天 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实 际,制定本规则。
第七条持有1/10以上表决权股第七条持有1/10以上表决权股份
 份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 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 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会议。临 时会议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 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 方式于会议召开2日前将通知 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 的股东、1/3以上董事可以提议 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 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 持临时会议。临时会议以电话 通知、书面通知、传真、电子 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于会议 召开2日前将通知送达全体董 事。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由董 事长决定,作为会议通知的附 件,与会议通知一并送达全体 董事、监事。其中,涉及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题应由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 提交董事会讨论;涉及管理层 收购的议题,公司应聘请具有 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 机构提供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收购应当经董事会非关联 董事作出决议,且取得三分之 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第九条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由董 事长决定,作为会议通知的附 件,与会议通知一并送达全体 董事。其中,涉及公司重大关 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题应由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 事会讨论;涉及管理层收购的 议题,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 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提 供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收 购应当经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作 出决议,且取得三分之二以上 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董事会会议议题提交董事 长决定应当经以下流程: (一)董事会议案由议题 和具体事项内容组成。董事会 议题由议案发起部门负责人根 据部门职责报部门分管领导后
   拟定。(有关事项及对应的议 案发起部门详见附件2,因附件 中未载明事项及对应议案发起 部门发生争议的,由董事会秘 书指定议案发起部门) (二)议题拟定后,由议 案发起部门起草议案并依照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 行公司内部前置审批程序。 (三)议案发起部门履行 公司内部前置审批程序后,应 当认真填写《董事会议案审批 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前置 审批程序印证材料和与审议事 项密切相关的其他材料,经议 案发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 公司法务人员签署合规性审查 意见。 (四)公司法务人员签署 合规性审查意见后,议案发起 部门应当将《董事会议案审批 表》及附属材料提交董事会办 公室。 (五)董事会办公室收到 议案发起部门提交的《董事会 议案审批表》及附属材料后, 应当依次经过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的形式审 查。形式审查合格后,由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人提请董事会秘 书复核。 (六)董事会秘书复核后, 提请董事长决定是否同意提请 董事会审议。 因议案发起部门原因导致 有关事项不能及时提请董事会 审议的,经董事会秘书报请董 事长同意后,依照公司管理制 度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董事应认真阅读董事会送 达的会议文件和资料,对各项 议案或审议事项充分思考、科 学论证、准备意见。出席会议 的董事、监事及其他参会人员 在董事会决议正式披露前,对 会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第十三条董事应认真阅读董事会办 公室送达的会议文件和资料, 对各项议案或审议事项充分思 考、科学论证、准备意见。出 席会议的董事及其他参会人员 在董事会决议正式披露前,对 会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四条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会 议,如认为有违反法律规定、 交易所规则或公司章程的行为 或不宜决策的事项,可单独向 董事长提出口头建议或书面建 议;建议未被采纳,监事仍然 认为自己的建议正确并有必 要,可会后发表书面意见。 市国资委可派人列席公司 董事会会议。公司纪委书记(市 纪委监委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 长)可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十四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 其他董事会成员如认为有违反 法律规定、交易所规则或公司 章程的行为或不宜决策的事 项,应当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 市国资委可派人列席公司 董事会会议。公司纪委书记(市 纪委监委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 长)可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 条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 负责解释。第二十六 条本《议事规则》(含两个 附件,附件1为《董事会议案 审批表》、附件2为《董事会 审议事项及议案发起部门对应 表》)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除以上内容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全文将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日发布。

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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