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600072):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2025年度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拥有30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所在全国设有19家分支机构,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容诚所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 (二)聘任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5年,容诚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容诚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范围、总体审计策略和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对容诚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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