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迪威迅(300167):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永信瑞和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21年3月31日通过财政部和证监会“从事证券业务”双备案,2020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进入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前百。永信瑞和事务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9729.34万元,2022-2025年度在深圳本地所业务收入位居前列。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永信瑞和事务所拥有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60人,其中总所注册会计师7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信瑞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永信瑞和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执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永信瑞和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永信瑞和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服务团队的人员构成、审计服务时间安排、重点审计领域、舞弊考虑和管理层越权风险、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信瑞和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了解,一致认为永信瑞和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聘请永信瑞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在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永信瑞和事务所会计师保持沟通,认真履行监督和核查职能,关注审计进展,了解审计情况,积极履行职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全面审核,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及时跟进年度审计工作进展,督促2025年度审计工作有序进行,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永信瑞和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客观,展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按时完成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4 29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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