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600340):华夏幸福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审查监督职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张奇峰先生担任,委员包括独立董事陈琪先生、董事王葳女士。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重点针对公司定期报告里面的财务数据、减值计提以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等内容进行了审议,具体情况如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1年起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对于房地产行业以及公司的情况熟悉。审计委员会通过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及任职资格、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认为其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在充分考虑风险、了解公司业务结构的基础上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因此,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在审计事前、事中、事后就审计工作人员安排、审计工作的进展、重点审计事项以及针对特殊事项的审计策略进行有效的沟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及时、高质且独立地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同时,在2025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定期报告编制期间,审计委员会在审议公司财务数据的同时,邀请审计机构参会,咨询并听取了审计机构关于定期报告中未审计财务数据的意见,确保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个别审计业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审计委员会成员第一时间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了解审计机构涉案的相关情况,以及该处罚是否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审计委员会成员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督促公司抓紧落实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026年1月,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解聘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生效。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通过听取公司审计机构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汇报,了解关键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关注公司关键审计事项的风险、审计策略以及对公司整体报表产生的影响,并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以及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情况。 3、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内控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审计部门2024年年度和2025年季度及半年度的审计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缺陷及重大风险的情况,有效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落地执行。 4、监督和评估公司内控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实际相符,涵盖财务、业务和合规等重大方面,控制目标能够反映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性质和程度的变化,以及应对业务和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 同时,公司建立了持续监督机制,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控监督结果的程度和频率符合控制目标。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在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要缺陷及重大缺陷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按时按需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在公司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管理团队保持有效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定期听取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报告,监督公司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指导和完善公司的内控审计工作。 2025年12月,公司调整了治理架构,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审计委员会的职能进行修订。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司财务、业务、合规方面的重要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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