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600302):标准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章击舟先生、独立董事汪金德先生、独立董事潘俊星先生和董事张鹏武先生组成,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章击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公司董事蔡新平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于2025年10月31日离任,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职责:(一)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会同董事会其他成员一起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确保定期报告所载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1、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等内容进行沟通与讨论,持续关注审计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并对具体审计事项进行讨论沟通,认真督促审计机构尽职审计,确保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在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服务工作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有效执行了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可以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3、提议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指导审计部门按照计划和审计规范流程对内部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整改意见,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管理现状。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临潼生产基地搬迁事项尚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重大缺陷。2025年度,针对搬迁事项,在控股股东的协助支持下,公司及工作专班一直在与政府部门及相关主体进行沟通、汇报、协商,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并形成长效的工作汇报机制,为解决搬迁事项做了很多努力。截至2025年末,尚未签订相关协议,该事项仍在不断推进解决中。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确保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职,密切关注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参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转型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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