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振(603389):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改选前由独立董事谢兴盛先生、原独立董事余继宏先生、原董事长高伟先生组成;改选后由独立董事谢兴盛先生、独立董事孙承东先生、董事吴涛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谢兴盛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年报审计及内部审计方面积极尽责,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原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签字会计师聘期届满,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天健所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亚太执行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中审亚太在为公司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并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慎审议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重点把控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与执行效能,督导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出具指导性意见,保障内部审计部门规范高效运作,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阶段财务报告予以审慎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报告期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形,亦未发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全面优化内控体系、梳理完善制度流程、强化管控执行,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常态化高效沟通。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充分统筹各方意见并积极开展协调工作,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间安排、重点关注事项及审计进展等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多轮沟通,同时对审计工作予以必要督导,确保年度审计工作依规顺利完成。 (六)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慎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变更财务负责人等议案,认为相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财务负责人调整有利于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平稳运行,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审查与监督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规范治理,结合专业领域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开展各项工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与制度要求,认真规范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查监督职能;持续关注并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政策法规,及时把握监管重点,切实监督和指导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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