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熊猫(600599):*ST熊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30日 21:11:16 中财网
原标题:*ST熊猫:*ST熊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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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或“利安达”)于2013年10月22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利安达拥有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47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7名。利安达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2,608.76万元;审计上市公司30家,实现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入4,141.8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利安达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利安达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报错风险评估、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差异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利安达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1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利安达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工作安排合理,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在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积极沟通审计进展情况,敦促利安达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形成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年审工作进程和出现的问题。

(四)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审计报告。利安达事前缺乏有效提示督导,事后辨别事实不清晰,需进一步证实其审计结论的合理性,有效性。

此外,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报告中的“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中提及,“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2)③A及附注十四、2(15)所述,熊猫金控公司小额贷款债权转让业务与公司账面定期存款质押担保、资金置换及预付款项挂账等相关事项形成于2024年及以前并延续至本期。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未能提供上述小额贷款债权转让及相关资金安排的履约、合规、业务背景及交易对手等相关资料。我们无法就相关小额贷款债权转让业务的真实性、相关资金安排的合规性,以及对应债权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上述审计意见对于2023年小额贷款的债权转让业务及相关事项存在审计意见前后不一致的情形,具体如下:1、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中,未对小额贷款债权转让事项的真实性发表非标准意见。

2、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中,也未提及小额贷款债权转让事项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3、在公司2024年6月18日公告的《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意见“熊猫金控公司于2023年度收到了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款4.14亿元,其资金付款方均为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该款项到公司后未发现存在流向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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