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士创能(603378):亚士创能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2025年 5月 21日,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对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公司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执业资格,能够胜任相关审计工作,具备充分的时间与资源保障审计质量。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2025年 4月 2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立信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预计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110万元(含税、不包括差旅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万元。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及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在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符合要求,能够提供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 审计委员会委员:金源、潘英丽、孙笑侠 2026年 4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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