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30002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1、注重内部管理及业务执行团队的优化,加大业务考核力度,强化成本管控,有效的降低了各项成本和费用,但由于公司潜在开发项目推进不及预期,由此导致公司业务发展收到影响,同时,由于公司当前业务应收账款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计提坏账比例相对较大,最终导致公司2025年净利润为负,经营业绩未有明显改观。 2、2025年,公司新能源EPC工程业务及电站运维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315,016,663.4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82,406.48元,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公司拟进一步提升业务拓展能力,持续关注新订单的合同签订,为2026年业务的发展做好铺垫。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对会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地进行了审议表决。明细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要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筹备工作,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股东权利的正常行使,董事会依法依规、严格尽责的执行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恪尽职守,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3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4项议案,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商定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讨论;督促年审会计师的工作进度;针对年审会计师的工作做出总结报告,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依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定。 5、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的原则,切实履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会2026年的主要工作 1、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每项股东会决议。同时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2、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3、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本市场平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围绕自身核心业务,以增强公司中长期战略竞争能力为目的,积极寻求在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的拓展,增强公司的规模和综合竞争力。 4、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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