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顺络电子(002138):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05日 22:46:27 中财网
原标题:顺络电子: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138 证券简称:顺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分别于2026年2月25日、2026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增强对公司之控股公司的支持,公司拟为控股公司东莞华络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华络”)、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汽车”)、东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顺络”)分别向银行申请人民币8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47亿元(含)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此议案已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金融机构及担保方式并办理签订相关合同等具体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股东会审批 额度本次担保前 担保余额本次担 保额度本次担保后 担保余额
公司东莞华络70%以下80,00033,0005,00038,000
公司顺络汽车70%以下100,00081,6005,00086,600
公司东莞顺络70%以下470,000396,0005,000401,000
注:“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中已扣除担保责任已经结束的担保余额。

二、进展情况介绍
(一)担保合同签署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3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ZB7903202600000007、ZB7903202600000008、ZB7903202600000009),分别为公司之控股公司东莞顺络、顺络汽车、东莞华络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各自提供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的保证担保。

1、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1)顺络汽车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5,000万元整;(2)东莞华络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5,000万元整;(3)东莞顺络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5,000万元整。

2、保证范围: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担保合同失效情况
1、公司收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情况说明》,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3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BZ166624000335、BZ166624000336、BZ166624000337),为公司之控股公司顺络汽车、东莞顺络、东莞华络各自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因该3笔担保相应的借款合同已终止,因此相应的担保责任已经结束。

2、公司收到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关于保证合同保证期间结束的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之控股公司东莞顺络提供债权本金为人民币4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因该笔担保相应的主合同已终止,因此相应的担保责任已经结束。

3、公司收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白云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贵阳白云支行”)《关于保证合同保证期间结束的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与农业银行贵阳白云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公司之控股公司贵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迅达”)与农业银行贵阳白云支行签署之《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因该笔担保相应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已结清,因此相应的担保责任已经结束。

4、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闵行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顺络(上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顺络”)与上海农商行闵行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本金数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因该笔担保相应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已结清,因此相应的担保责任已经结束。

5、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与上海农商行闵行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衢州顺络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顺络”)与上海农商行闵行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本金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因该笔担保相应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已结清,因此相应的担保责任已经结束。

扣除本次担保责任已经结束的担保金额后,顺络迅达、上海顺络、衢州顺络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股东会审批额度担保余额
公司顺络迅达70%以下60,00033,470
公司上海顺络70%以上320,000263,149.52
公司衢州顺络70%以上20,0005,000
三、累计对外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132亿元(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94.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99,269.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32.64%。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关于保证合同保证期间结束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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