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000536):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05日 22:51:18 中财网
原标题:华映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标的为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映科技”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所持公司的21,218,403股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9.48%,占公司总股本的0.7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映百慕大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属于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https://sf.taobao.com),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映百慕大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被拍卖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股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 源是否存在减持 限制或其他权 利限制,如有请 列明
华映 百慕 大223,729,3878.09%华映科技2009年 重大资产出售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取得的股份124,300,000 股 被质押,全部股 份被司法冻结。
合计-223,729,3878.09%--
2.本次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本次拍卖股 份数量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拍卖股 份来源是否为 限售股 及限售 类型起 始 日到期 日拍卖 人原因
华映 百慕 大4,500,0002.01%0.16%华映科 技 2009 年重大 资产出 售及发 行股份 购买资 产取得 的股份20 26 年 6 月 8 日 10 时2026 年6 月9 日 10 时 (延 时的 除 外)福建 省福 州市 中级 人民 法院华映科技与华 映百慕大、大 同股份有限公 司、中华映管 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一 案,被法院裁 定强制卖出华 映百慕大持有 的公司股份。
 4,500,0002.01%0.16%      
 4,500,0002.01%0.16%      
 4,500,0002.01%0.16%      
 3,218,4031.44%0.12%      
合计21,218,4039.48%0.77%------
本次股份拍卖平台为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https://sf.taobao.com)。

3.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 例累计被拍卖 数量合计占 拍卖日 其所持 股份比 例合计占 本公告 日其所 持股份 比例合计占 公司总 股本比 例
华映 百慕 大223,729,3878.09%91,800,00023.56%41.03%3.32%
合计223,729,3878.09%91,800,00023.56%41.03%3.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21,218,403股股份外,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映百慕大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属于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3.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
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