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000969):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06日 17:14:23 中财网
原标题: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17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94,3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713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6年5月8日。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217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9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134%。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2 12 30
、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3年2月22日,公司发布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安泰科技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3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4、2023年3月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并于3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

5、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5月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参与认购的激励对象为222人,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0.0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5月5日。

8、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11月7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参与认购的激励对象为18人,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8.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11月8日。

10、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达成的议案》。

11、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2、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3、2024年12月2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7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050,788,097股变更至1,050,718,097股。

14、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5、2025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已办理完成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221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65,900股。

16、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绩效考核达成的议案》。

17、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8、2025年1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已办理完成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18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8,400股。

19、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安泰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0、2025年12月2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198,7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050,718,097股变更至1,050,519,397股。

21、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5月5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于2026年5月4日届满,于2026年5月6日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该解 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 形,满足该解除限售条件。  
3、激励对象满足各解除限售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须 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满足12个月以上 的任职期限,满足该解除限售条件。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安泰科技2021年及2024年经审 计年报披露信息,以2021年业绩为基 准,2024年同行业平均净利润的复合 增长率为-6.07%,公司2024年净利润 复合增长率为26.70%,高于本激励计 划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值19.00%,且 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024年同行业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平均值为-11.32%,公司2024年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37%,高于本 激励计划设置的业绩考核目标值 3.50%,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以2021年业绩为基准,2024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 不低于19.0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 同行业平均水平;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 低于3.5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同行 业平均水平;2024年ΔEVA>0。 
说明:1、上述“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均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3、 - - 上述同行业指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金属制品业”“制造业有   

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所有境内A股上市公司。2024年ΔEVA>0。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 标已经达成。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发布的对各类 激励对象的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来确 定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 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 售的比例。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22名激励对 象,其中2023年去世1人,已完成股 票回购注销;2024年全年履职的221 人,2025年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办理回购 注销手续;其余220名激励对象2024 年度的个人绩效结果为:213人考核等 级为A,4人考核等级为B,解除限售 比例为100%;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为C,解除限售比例为50%; 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 解除限售比例为0%。 
 考核结果ABCD  
 解除限售比例100%50%0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1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94,300股。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4日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后,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2.00万股,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参与认购的激励对象为222人,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0.00万股。

2、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公司对26家对标企业在权益授予后的运营情况进行分析,发现4家对标企业存在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特殊情况,不再具备对标合理性。为真实反映公司业务运营成效,保证对标样本的有效性、科学性,将上述4家企业进行剔除,补充纳入与公司主营业务契合度高的4家同行业企业。

3、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死亡),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0,000股;鉴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4.10元/股。

4、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3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而未能获得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第二个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8,700股的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494,3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134%。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217人。

3、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5月8日。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股)已解除限 售的数量 (股)本次可解 除限售数 量(股)继续锁定的 限制性股票 数量(股)可解除限售 数量占总股 本的比例
李军风董事长240,00079,20079,20081,6000.008%
毕林生董事、总经理240,00079,20079,20081,6000.008%
陈哲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20,00072,60072,60074,8000.007%
刘劲松副总经理220,00072,60072,60074,8000.007%
刘涛副总经理220,00072,60072,60074,8000.007%
王劲东职工董事220,00072,60072,60074,8000.00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211人)21,350,0007,045,5007,045,5007,259,0000.671% 
合计(217人)22,710,0007,494,3007,494,3007,721,4000.7134% 
注:1、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上表如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16,663,8261.59-7,494,3009,169,5260.87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1,033,855,57198.41+7,494,3001,041,349,87199.13
股本总数1,050,519,39710001,050,519,397100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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